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委托理財受托方:中信銀行、西安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
●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 8,900萬元
● 委托理財產品名稱:中信銀行日盈象天天利1號C款、西安銀行金絲路安心盈系列日日盈、光大銀行結構性存款、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
● 委托理財期限:短期
● 履行的審議程序: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已于2022年4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并經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和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0,000.00萬元用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并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有效期及資金額度內行使該項決策權,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5)。
一、本次委托理財概況
(一)委托理財目的
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情況下,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增加資金收益,更好地實現公司資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二)資金來源
公司暫時閑置募集資金。
(三)委托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四)公司對委托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2、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嚴格篩選合作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經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發行的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的產品。
4、公司財務部建立臺賬管理,對資金運用情況建立健全完整的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5、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審查現金管理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對賬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
6、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二、本次委托理財的具體情況
(一)委托理財合同主要條款
1、公司本次向中信銀行購買了理財產品1,5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2、公司本次向西安銀行購買了理財產品4,4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3、公司本次向光大銀行購買了結構性存款2,5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4、公司本次向招商銀行購買了結構性存款5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二)風險控制分析
公司將嚴格按照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公司財務部建立臺賬管理,對資金運用情況建立健全完整的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審計部負責審查現金管理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對賬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
三、委托理財受托方的情況
本次委托理財受托方為中信銀行、西安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均為已上市金融機構,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進行的,將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開展,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通過對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適度、適時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投資回報。
五、風險提示
本次現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該類投資產品主要受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導致投資收益未能達到預期的風險。
六、決策程序的履行及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意見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并經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和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0,000.00萬元用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
(一)獨立董事意見
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公司對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利用率,降低財務成本,提高公司整體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0,000.00萬元額度的閑置募集資金和不超過60,000.00萬元額度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二)監事會專項意見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收益,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和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0,000.00萬元用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根據相關規定,保薦機構對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專項核查,發表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并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的意見,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無異議。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或募集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金額:萬元
特此公告。
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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