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保待遇再提高,還有多項待遇調整

日期:2022-12-06 11:06:46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所有參保人,在普通門診就診前均須選定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衛生服務站),可享受所屬鎮街(片區)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服務站)待遇。變更社區選點次月生效。

統賬結合職工醫保參保人和城鄉居民醫保二檔參保人,到市直屬醫院普通門診就診的,可由參保人個人事先選定該醫院,也可由醫院信息系統自動識別和變更。變更市屬選點即時生效。

亮點二:統賬結合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個賬計入再提高

其個人賬戶月計入額度由原來的100元提高到133元。在職職工仍按繳費工資2%計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月繳納醫保、單建統籌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無個賬計入。

亮點三:擴大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優惠人員范圍

18周歲以下人員、大中專學生、中小幼學生參加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比普通城鄉居民每年少繳231.36元。

自征收2023醫保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起(即2022年11月起),18周歲以下人員個人繳費按繳費基數1.0%(一檔)、3.5%(二檔)的費率繳納,比其他參保人減少0.4個百分點,與大中專學生、中小幼學生個人繳費標準一致。

亮點四:擴大城鄉居民中途參保范圍

2023年1月起,將本市居住新生兒、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優秀企業家人才和高級技師以上技能人才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等4類納入中途參保人群范圍,可在集中參保繳費期結束后中途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保一檔。此外,將本市戶籍或本市居住的新生兒出生后中途參保期限,從出生3個月放寬到6個月。

以下10類人群仍然可中途參加中山市居民醫保:本市戶籍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當年度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已辦理基本醫療保險中止手續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本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直系親屬、本市戶籍新生兒、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

亮點五:提高異地就醫待遇

1.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大幅度提高;在選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診發生的醫保費用,統賬結合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70%、60%、50%;城鄉居民醫保二檔參保人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70%、60%、50%;單建統籌職工醫保分別提高到60%、50%、40%;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分別提高到60%、40%、40%。

2.非急診且未轉診的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到市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就醫發生的醫保費用的80%(降幅為20%)按規定予以報銷。調整前職工、城鄉居民分別按發生醫保費用的70%(降幅為30%)、50%(降幅為50%)予以報銷。

■其他調整

文件還對職工醫保繳費費率、職工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計算基數、工傷殘退職工等人群繳費事項等內容,按照省的要求進行了調整。

中山市醫療保障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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