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勞動法最新:了解辭退員工補償新規定,有備無患!

日期:2018-07-31 06:55:2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2018年勞動法最新:了解辭退員工補償新規定,有備無患!

勞動法對辭退員工的條件和程序做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那么,辭退員工應該如何讓補償呢?


一、勞動法關于辭退補償標準


一般辭退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的不同來計算補償的資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比如你在該單位工作了2年那么你應該能得到兩個月的工資,在該單位工作3年那么你能得到3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如果再改單位工作滿了六個月以上但是不滿一年的,還是按照一年計算四舍五入嘛。如果該單位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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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違法辭退員工需支付雙倍補償


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無合法理由或拒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前文第一種情況所屬情形的,那么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你雙倍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點擊文末藍色字體 “了解更多”,就可以咨詢專業律師哦】


相較于用人單位,員工屬于弱勢的一方,如果辭退員工在與用人單位就補償金額協商不成或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相關補償,當事人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三、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能得經濟補償金的四種情況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勞動者解除合同之后,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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