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董明珠在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其今年將在兩會提出建議“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0000元、規范五險一金相關勞動法規,可以說這兩點建議直擊打工人的痛點。
董小姐不虧是從基層一線成長起來的企業家,就是因為曾經的感同身受,所以其帶來的建議能夠擊中我等打工者的內心,而不是一些代表坐在城市的辦公室,想著農村山上田里的事情,讓人反感,就像何不食肉糜,圖惹笑話。
一:董明珠建議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0000元。
其實,這已經是董明珠第三次在兩會上提出這個建議了,董明珠說“5000到1萬跨度有點大,但是生活需求變化也很大,讓這批年輕人能夠從1萬起征點,他就敢于去消費。”
目前我國綜合所得個稅起征點是每月5000元,5000元,現在在城市里生活,其實是很拮據的。
拿我自己舉例吧,我所在單位就是北京的一個普通單位,人均月薪大概1.5-2萬,我們都有房貸,有車貸,同時還要在北京租房住,綜合下來,我們其實每個月都不剩什么錢。
展開剩余63%而在北京,5千-1萬之間的薪資,是最大的梯隊,他們可能其實生活的比我們還累。
誠然,我們知道稅收是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也是消除貧富差距的工具,稅收要實現的是財富的公平性,杜絕出現 ”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但現在5000的個稅起征點,說實話,并起不到太好的調節作用,反而怨聲載道。
二、董明珠建議企業為員工統一五險一金的標準化。
“很多中小企業,進來一個人說我在這里干兩三年,不要五險一金。結果干了兩年以后馬上去申訴(索要賠償),這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壓力非常大。”、“如果你個人不買,在合約上提前說我不愿意買五險一金。”董明珠建議,五險一金應該不論工資待遇,統一標準,這樣有利于企業的管理,讓企業方和個人方都無空可鉆。這條建議說到了我的心坎兒里。
雖然地方三令五申,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但在具體實行過程中,我們應該知道,現在五險一金分為頂格繳納、一部分繳納以及不繳納三種情況。
頂格繳納一般發生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外資企業以及一些大廠;
部分繳納一般發生在小型私企;
至于不繳納的是一些鋌而走險的企業;
用我自己以及身邊真實的事發分享一下:
我是學法學的,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走進了程序員的隊伍,可以說大學同學大多數都在地方政府機關工作,而我步入社會后認識的朋友都在私企工作。
政府機關工作的大學同學,分散在全國各個城市,都是2009-2010年開始步入工作,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崗位,但薪資以及五險一金,尤其是一金的待遇,大大的不同:在江浙的同學,月薪大概6000(年底績效不算),但公積金也高達6000,而在四川成都等同學,月薪大概4000,公積金大概1000-2000。
同樣的,我和在不同私企工作的朋友,我們的五險一金也是大大的不同,甚至,我的五險一金比不過一些月薪三四千的一些國企員工,12年左右我外包到天津某國企的時候,是深有體會的。
無論私企打工人還是企事業單位人員,甚至地方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都是靠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為地方的發展付出了自己得青春,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但是到退休時,養老金的數額卻相差巨大,晚年生活質量幾乎是天地之別,形成了“勞動分貴賤”的局面,豈有公平?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
發布于: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