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逾期,楊先生自行繳納了3000元學費。
2月底,創新學院官網發布公告稱,明辰教育不是學校“成教備案校外教學點”“與該公司沒有合作”,但將為符合條件的新生正常注冊學籍。楊先生告訴記者,最終學校相關負責老師告訴他,除了正常向學校繳納的學費,還需要另外繳納1600元教學點服務費,學校將安排他們到合作教學點完成兩年半的學業。
創新學院發布公告稱與明辰教育無合作。
與楊先生有著同樣遭遇的
還有周女士
她告訴記者,自己在明辰教育報名了專本套讀服務,報讀的院校分別為創新學院和暨南大學,學費共計13300元。雖然目前與她對接的負責本科階段學習的老師一直宣稱不清楚專科服務發生的問題,并強調公司仍在正常經營,但今年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即將在4月開始,而周女士還沒有上過正式課程,一直在看課程回放。
周女士繳納的專科三年學費票據。
根據這些報名的學員自發統計,目前已有約70人反饋在明辰教育報名了專科或專本套讀學習,每人繳納的學費金額從6000元至1.6萬元不等。
公司內已經被完全清空
拖欠數萬元物管費、物管打算起訴
天眼查信息顯示,明辰教育成立于2013年,公司股東為黃強和汪理偉,該公司還以80%的持股比例投資了深圳市明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明辰)。今年1月30日, 前述兩家公司均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崗局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根據天眼查信息,前述兩家公司地址分別為 龍崗區坂田街道天安云谷產業園二期6棟2003和2004。
明辰教育辦公場地已被完全清空。
16日上午
南都記者來到
位于天安云谷產業園內走訪
在6棟20層記者看到,位于北側的一處辦公場地大門緊閉,在玻璃門和辦公室前臺處均有“明辰教育集團”字樣的標志。辦公場地內有約30個工位,此外還有兩間辦公室,但均已被清空。而南側另一處面積達數百平米的辦公場地內,大廳和5間辦公室也已經被完全清空,墻上還留有用于記錄公司員工和團隊業績排名的榜單。
記者注意到,明辰教育公司外一側的“資質榮譽”墻上懸掛了十余張標牌,其中包括“暨南大學自學考試合作助學點”等,此外還涉及與華南農業大學等學校在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方面的合作。
明辰教育公司外的資質墻。
據產業園內物業管理工作人員介紹,近期已經有超過百人前來向他們詢問明辰教育的情況。他表示,在去年底明辰教育就已經將公司內的電腦、桌椅等辦公設備搬離,并且至今還拖欠著數萬元的物業管理費用,物管公司已經打算起訴明辰教育。
機構未在龍崗教育局登記
廣深兩地公司混用與高校合作關系
在發現明辰教育未向學校繳納學費、辦公場所被清空后,不少學員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投訴。有學員在向龍崗市監部門投訴后,收到短信回復稱“成人教育糾紛不屬我局職能范圍”,建議向教育部門反映。
南都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龍崗區教育局。16日,龍崗區教育局回復記者稱,明辰教育并未在龍崗區教育局審批登記,該機構的教育登記部門為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明辰教育僅是該機構在深圳的辦學點,因此他們無法對該機構作出處理。
周女士向記者提供了報名前明辰教育老師發來的一份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證照主體名稱為廣州市天河區明辰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明辰),辦學內容為“成人高考考前輔導、自學考試輔導”,主管部門為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證照有效期為2020年11月至2024年11月。天河區政府官網于2020年12月31日發布的天河區校外培訓機構證照齊全名單中,廣州明辰也在其中。天眼查信息顯示,廣州明辰于2020年成立,由黃強100%持股。
周女士提供的明辰教育辦學許可證。
周女士還告訴記者,報名前她曾經前往暨南大學官網查詢過,發現明辰教育確實出現在2021年的合作名單內,但2022年的名單老師稱“還沒公布”。南都記者在暨南大學教育學院官網查詢到,明辰教育僅在2021年學院公布的自學考試教學點名單中出現過。而在華南農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官網,記者查詢到廣州明辰為該校2021年、202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校外合作辦學教學點,但并非明辰教育。
17日,南都記者撥打了多個天眼查平臺和合作學校官網公布的明辰教育、深圳明辰和廣州明辰的電話,但均處于關機或無人接聽狀態。
明辰教育老師曾在朋友圈發布通告辟謠。
記者注意到,暨南大學教育學院于今年1月18日發布公告稱,有校外機構冒充學院名義代收成人教育學費,并強調學校成人學歷教育學費一律由學生按年繳至學校指定賬戶,任何校外機構、校外教學點不得代收學費。而華南農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創新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官網也分別在2021年、2022年發布過類似通知。
去年消委會接訴超200宗
今年1月公司已稱無力處理退款
有學員向記者提供了2月9日他收到的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會)回復短信,短信稱1月10日,深圳明辰明確回復消委會 “公司已無能力處理學員各類的退學退款訴求,不再接受消委會調解”。消委會表示,由于無法繼續開展調解,建議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
明辰教育原辦公場地內還留有業績墻。
21日,消委會回復南都記者稱,2022年, 消委會共收到深圳明辰投訴212宗,涉及金額156萬余元。消費者反映在深圳明辰報名后,課程質量達不到宣傳效果、承諾退款遲遲不到賬等問題。
消委會表示,去年10月28日他們已約談該公司,對方表示,自2021年以來公司經營困難,退費學員較多,公司將按月排期,對符合退費條件的學員逐步完成退款。經交涉,2022年涉及該公司的投訴超六成處理成功。2023年1月10日,該公司向消委會發來書面聲明,表示因經營不善瀕臨倒閉,無法再處理消費者退款訴求,不再接受調解。消委會表示,接下來將根據近期消費者反映的情況,開展調查或信用推送等工作。
明辰教育稱未跑路
補1600元可完成學業
21日晚,自稱公司法人黃強與南都記者取得聯系,就深圳公司搬離、與創新學院關系、學費繳納等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黃強稱, 深圳的辦公場地清空并非“跑路”,而是公司調整經營場地,4月會安排新的場地。他表示,此前公司業務團隊進行了拆分,主要負責自學考試業務的廣州公司仍在正常運作,深圳公司的合伙人負責其他業務,退租后未繳清的物業費用“已經在(跟物管公司)對接”。天眼查信息顯示,廣東明辰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明辰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大股東和法人均為黃強,深圳市明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則為汪理偉。
明辰教育公司老師曾在朋友圈發布的經營場地調整通告。
關于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創新學院)發布公告稱與明辰教育無合作關系一事,黃強解釋稱,行業內部關系“比較密切”、會有“資源共享”,明辰教育是與創新學院的合作點進行合作、“沒有直接跟高校合作”,可能有個別工作人員出現招生違規、宣稱與創新學院有合作,但公司沒有宣傳過。
黃強承認,這種合作關系創新學院之前可能不了解,但事情發生后,他們已與創新學院進行溝通, 最終確定了讓學員補繳1600元、后續兩年半的學習在創新學院合作點內完成的方案,“不用再交另外費用”。至于這1600元的額外費用是由學員自己承擔還是公司后續補還給學員,黃強稱正在與合伙人商議。
記者就學費問題
向多位學員進行了求證
楊先生告訴記者,此前創新學院相關負責老師確實稱將從他此前直接繳納給學校的3000元學費中退還1400元,并讓他選擇一家學校合作點完成后續學習,但沒有人向他解釋退還費用的原因。
另一位學員周女士也表示,學校的一家合作點老師與她取得聯系,表示需要另繳1600元給學校、后續學習在合作點完成,創新學院的負責老師也告知了她這一方案。
明辰教育公司此前在深圳的辦公場地已清空。
至于向消委會表示公司瀕臨倒閉、無法再處理消費者退款訴求一事,黃強稱, 1月因為團隊調整、人手不足,無法處理調解事宜,因此向消委會請求結束調解。他表示,因為疫情公司遭遇經營困難,目前正在積極處理學員問題、保證學員的正常學習。他表示,涉及暨南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的學員已經安排完畢,只剩下創新學院的學員問題正在處理。“企業確實存在經營困難,如果是因為個人情況要求退費,只能按照合同條款走。”
對此,楊先生認為,因明辰教育合同違約在先,他拒絕接受向其他教學點另外繳費的方案,并要求退還此前自己向明辰教育繳納的7100元學費,后續自己直接向學校繳納學費。
南方都市報(nddaily)、 深圳大件事(nandusz,編輯:李晶)、 N視頻報道
南都記者 焦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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