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單位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干部療養院等經費不足而購置零星用具的開支;
②慰問本單位傷病人員購買慰問品的費用開支;③常備少量救傷藥品的開支;
④夏季集體清涼飲料費的開支;
⑤工作人員家屬統籌醫療費超支的少量補助費;
⑥單位購買清潔衛生用品的開支。
近年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福利費多年使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對工作人員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更具體出臺了文件明確了使用范圍,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穗人社發〔2016〕35號)《關于調整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費提取標準和明確使用范圍的通知》,福利費使用范圍在原有開支范圍基礎上。
還可用于:
①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撫恤慰問;
②工作人員傷病、住院慰問;
③一線工作人員節日慰問;
④工作人員勞動保護用品;
⑤單位其他集體福利項目,如文化體育活動、體檢、食堂等。綜上所述可見行政事業單位福利費的開支范圍主要用于工作人員的生活困難和用于集體福利設施。
2.1生活困難補助
①工作人員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致困,基本生活確有困難,可以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助;
②工作人員個人或家屬患病支付醫藥費確有困難,可以給予一定的醫藥費補助;
③工作人員的其他特殊困難,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導致的經濟生活困難等,可以給予一定的生活困難補助。
2.2集體福利支出
①單位自辦食堂等集體福利開支的補助,如食堂設備設施的購置,燃氣;職工工作餐米、油、菜等支出;
②其他集體福利支出,如托兒所、理發室、浴室等集體福利設施的購置及維護費用;
③沒有自辦食堂的,通過搭餐其他單位食堂解決職工中餐問題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對職工工作餐支出給予部分補助,但不得直接發放現金。
例如某單位明確了工作人員福利費標準,參考如下:
(1)因病住院慰問。慰問因病住院治療的退休人員、在職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慰問標準為每次若干元;慰問因病住院治療的在職工作人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慰問標準為每人每次若干元。
(2)工傷慰問。因公受傷的在職工作人員,慰問標準為若干元。
(3)重大疾病補助。對患有重大疾病的在職工作人員,且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在一定金額以上的給予若干元補助;補助的計算周期為當年1月底至12月底,每人每年只給予1次補助。
(4)家庭生活困難補助。家庭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給予困難補助若干元。
(5)重大節日慰問活動。每年的“三八”婦女節和“六一”兒童節(在職工作人員14周歲以下子女,計算時間截止當年6月1日),組織慰問活動,活動經費為每名工作人員不超過一定的標準。
(6)健康體檢。根據干部職工開展健康體檢的相關要求,按照體檢自愿的原則,每年安排一次在職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的健康體檢。積極與相關體檢中心聯系,開通綠色通道,為工作人員體檢提供優質服務。
(7)健康療養。每年組織在職工作人員到市人力社保局指定的療養中心舉辦一次健康療養,促進工作人員溝通交流,組織心理咨詢和健康知識講座,開展棋牌、球類等文體活動。經費支出標準為每名工作人員不超過一定的標準,時間為2-3天,不計入工作人員當年的年休假。
福利費的支出審批
3.1報銷所需原始憑證及附件
①支出申請;
②費用報銷單及原始票據;
③費用其他相關附件(發放明細表,領款簽名單,其他相關原始資料)。
3.2審核重點關注事項
①經費使用范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②經費使用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③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3.3審批程序
(1)事前審批程序:事先應有請示申請,按單位支付審批流程和規定規定審核。
(2)報銷審批程序: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相關原始憑證→業務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門審核單據及資料合規合法性→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財務支付崗位人員報銷支付。
注:上述為一般情況。單位應當對不同事項實行分類分級管理,重大事項需要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并附上相關會議紀要。
3.4關鍵風險點和風險防控措施
(1)擅自提高福利費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超標準、超范圍使用福利費。防控措施:在收支管理制度或財務管理制度中明確福利費的開支標準、使用范圍,建立報銷審核要素清單,建立經辦、審核崗位的職責清單。
(2)福利費發放給不符合領取的人或重復發放。防控措施:首先,規定經辦人員現場核實;其次,嚴格審核財務報銷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明確規定每類報銷需提供的原始資料(如:發放工作人員家庭生活困難補助,需提供家庭困難證明)。
(3)以福利費的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防控措施:事前,在預算編制環節明確福利費定額標準;事中,在經費支出環節建立支出審批程序;事后,加強福利費的績效評價、監督檢查。
3.5負面清單
①福利費嚴禁用于請客送禮、變相發放獎金或津補貼;
②當年預算安排的福利費可調劑用于其他單項公用經費,但不能調劑用于“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
③不準用福利費支付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④不準利用福利費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⑤不準截留、挪用福利費;
⑥不準用福利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⑦不準用福利費報銷與單位工作人員福利費無關的費用。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下的福利費核算
按2019年前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即2013年開始實施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上一年度按一定比例編制全年度預算,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規定比例細化福利費預算金額,在本年實施時,每月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福利費,如果規定比例內的福利費預算金額年末未使用完,則轉入基本戶作福利基金下年使用。
例:某事業單位2016年編制2017年預算時,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做福利費預算;2017年每月按工資總額規定比例計提福利費,轉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實際發生福利費支出,在應付福利費科目支出。
(1)2017年1月根據1月工資總額計提當月福利費5萬元。
借:事業支出-商品和服務費用一職工福利費5萬元;
貸:應付福利費5萬元;
同時
借:銀行存款-基本戶5萬元;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5萬元。
(2)支付單位自辦食堂1月職工工作餐購菜、米、油等支出3萬元
借:應付福利費3萬元;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3萬元。
2019年開始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新舊銜接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算的通知》(財會〔2018〕34號)有關內容“(十一)關于應付福利費”的規定,新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不再計提福利費。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新舊銜接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算的通知》(財會〔2018〕34號)有關內容“(十一)關于應付福利費”原文如下:
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對原賬的“應付福利費”科目余額進行分析,在財務會計下,將其中屬于職工福利基金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科目,將其他余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余”科目。
新制度未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單位按規定發生福利費開支時,應當在計提標準內據實計入費用(同時計入預算支出)。
例2:某事業單位2018年編制2019年預算時,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做福利費預算;2019年發生福利費支出,在控制標準數內據實計入費用,同時預算支出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福利費”科目。
(1)2019年1月支付單位自辦食堂職工工作餐購菜、米、油等支出10萬元(授權支付)。
財務會計
借:業務活動費用—商品和服務費用一職工福利費10萬元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10萬元
預算會計
借:事業支出—財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福利費10萬元
貸:資金結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10萬元
(2)2019年3月支付單位自辦食堂燃氣費1萬元(授權支付)
財務會計
借:業務活動費用—商品和服務費用—福利費1萬元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1萬元
預算會計
借:事業支出—財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福利費1萬元
貸:資金結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1萬元
說明:因福利費已按計提比例編制預算,財政據此下達控制數指標,按照財會〔2018〕34號“據實計入費用”的規定,單位發生福利費支出時,在預算控制數內據實計入費用(同時計入預算支出)即可,不需計提。
綜上所述,福利費的性質為專項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集體福利設施的經費,在政府會計制度下,應制定合理的福利費控制和使用政策,制止不規范行為,嚴格對福利費支出額度進行控制,從而實現更好的發展,以上是學習實踐探討心得,希望能共同探討指正。
來源 | 哲企業管理 作者 | 何衛紅編輯 | 興啟于晟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僅用于學習與交流,如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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