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副董事長減持公司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日期:2022-12-16 11:07:3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陳俊海先生將根據自身情況、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2、在減持股份期間,陳俊海先生將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一一股份變動管理》《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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