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為子公司、孫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提供擔保的公告

日期:2022-12-21 11:07:4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5、注冊資本:816,666,667元人民幣

6、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是:融資租賃業務,二、三類醫療器械銷售。一般經營項目:經營性租賃業務;租賃物殘值的處理;租賃信息咨詢及資信調查;租賃擔保;轉讓租賃;信用擔保;項目投資及管理、咨詢;財務咨詢。

7、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德潤租賃58.48%股權。

8、被擔保人的資產經營狀況:

單位:萬元

(二)德潤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

1、被擔保公司名稱:德潤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10541910R

3、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夢海大道5035號前海華潤金融中心T5寫字樓1705-1706

4、法定代表人:馬志君

5、注冊資本:36,000萬元人民幣

6、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是: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境內外購買

租賃財產;租賃財產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從事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非銀行融資類);Ⅱ類、Ⅲ類醫療器械的銷售。

7、股權結構: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潤租賃持有深圳德潤75%的股權,公司持

有德潤租賃58.48%的股權,因此公司間接持有深圳德潤43.86%的股權。

8、被擔保人的資產經營狀況: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債權人:珠江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2、保證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4、擔保金額:人民幣5,000萬元

5、保證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項下債權人對承租人(深圳德潤、安徽德潤)按照主合同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利息(包括租前息)、租賃管理費、風險抵押金、主合同項下應補足風險抵押金、承租人所屬集團公司及關聯主體對應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應連帶補足風險抵押金、留購價款、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包括預期收益)及其他主合同項下應付款項、債權人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支付的各項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相關費用、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主合同項下租賃物取回或處置時的保管、維修、運輸、人工、過戶、電訊、差旅、拍賣、評估等費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應付款項,以及主合同項下承租人應當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賠償義務之外的其他義務。如遇主合同項下約定的租賃利率變化情況,還應包括因該變化而相應調整的款項。

四、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深圳德潤日常業務開展需要,除公司外的其他股東不參與日常經營,公司在經營、財務、對外融資等方面對德潤租賃、深圳德潤有實際控制權,違約風險和財務風險在公司可控范圍內,因此其他股東未提供同比例擔保。

本次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經營戰略,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且被擔保方深圳德潤是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孫公司。公司對其具有控制權,可有效防控擔保風險。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擔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44,250.53萬元(其中控股子公司為其下屬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1,996.92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8.76%。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0318 證券簡稱:新力金融 公告編號:臨2022-07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子公司

經營層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增持計劃的基本情況: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部分董監高及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以下簡稱“增持主體”)自2018年起至2022年,擬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績效薪資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于次年11月-12月實施完畢。

● 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情況: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增持主體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票143,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3%,累計增持金額共計人民幣1,064,473元。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本次增持主體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孟慶立先生、監事會主席劉洋先生、董事會秘書兼財務負責人董飛先生、副總經理楊斌先生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4人)。

(二)增持主體的變動情況:根據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發布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部分董監高及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90),公司原增持主體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許圣明先生、副總經理孫福來先生、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洋先生、財務負責人洪志誠先生、監事董飛先生、張悅女士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14人)。

原增持主體中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許圣明先生,副總經理孫福來先生,財務負責人洪志誠先生,監事張悅女士,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8人)因工作變動或離職等原因,不在本次增持主體范圍內。

(三)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孟慶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00股、劉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000股、董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300股、楊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00股。

(四)增持主體在本次增持計劃公告之前十二個月內未披露增持計劃。

二、本次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增持計劃的目的: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董監高增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85)中承諾“參與本次增持計劃的人員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自愿承諾,自2018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績效薪資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承諾自增持實施完成之日起3年內(在公司任職期間)不減持該部分股份。”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部分董監高及控股子公司經營層人員延期實施增持計劃并明確增持承諾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86)對增持主體、增持期間和具體增持時間安排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相關公告。

(二)本次增持的金額:

本次增持計劃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孟慶立先生應增持金額為160,534.02元,監事會主席劉洋先生應增持金額為140,776.86元,董事會秘書兼財務負責人董飛先生應增持金額為69,222.28元,副總經理楊斌先生應增持金額為228,147.60元控股子公司經營層(共計4人)應增持金額為428,759.30元,上述增持主體合計應增持金額為1,027,440.00元。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種類:公司A股股份。

(四)增持計劃的價格:本次增持不設價格區間,增持主體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自主實施增持計劃。

三、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體已完成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計劃,具體情況如下:

四、其他說明

(一)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二)增持主體承諾:本次增持自實施完成之日起3年內(在公司任職期間)不減持該部分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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