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證券簡稱:*ST雪萊,證券代碼:002076)于2022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屬于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對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詢問了公司大股東,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經營情況、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經核查,公司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5、經核實,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經核實,股票異常波動期間,公司大股東柴國生不存在主動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上市公司認為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2021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3、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佛山中院”)送達的(2022)粵06破申30-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根據《上市規則》第9.4.1條第(七)項規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1日被疊加實施規范類退市風險警示。2022年12月21日,佛山中院作出(2022)粵06破40號之二《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符合申請撤銷股票交易規范類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規范類退市風險警示,能否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被實施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現《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暨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101)、《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公司控股股東由柴國生變更為佳德軒(廣州)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由柴國生變更為戴俊威。
6、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102),本次公司重整計劃之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權益登記日為2022年12月20日,權益到賬日為2022年12月20日,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登記完成后,截止2022年12月20日,公司總股本已變更增加至1,114,624,491股。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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