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會同遼寧省營口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儲糧儲運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索學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索學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將應由本人支付的吃飯、打麻將等活動費用交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違反履職待遇規定、超標準居住干部交流住房;違反組織紀律,在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中,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其使用他人賬戶開展期貨業務情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中央儲備糧輪換購銷、政策性糧銷售拍賣、糧食調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決定通過簽訂虛假購銷合同方式借用資金給民營企業進行期貨經營,部分經營利潤由索學君用于個人花銷,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索學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公款用于營利活動,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員工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儲備糧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索學君開除黨籍、開除(解除勞動合同)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廣東省深圳市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不守政治紀律,通過轉移證據、變賣贓物、串供、安排配偶潛逃出境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無償借用企業車輛,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爾夫球活動安排和旅游活動安排;對組織不忠誠,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毫無廉潔意識,借職務之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過向貸款企業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國有資產出現重大風險及巨額損失;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靠信貸吃信貸,以手中信貸審批權謀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是自律不嚴與家風不正共生、金融腐敗與金融風險交織的典型,且在黨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杰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周杰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深圳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周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錦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福建省紀委監委對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錦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錦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組織人事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對配偶失管失教,家風敗壞;貪欲膨脹,膽大妄為,利用長期擔任“一把手”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錦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錦坤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北京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
1.朝陽區十八里店鄉原鄉長馬康偉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等問題。
2.房山區醫學檢驗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主任李德欣,副主任李華、賈利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問題。
3.平谷區教育研修中心主任韓同宇、平谷區委教工委原委員王福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考察活動安排問題。
4.延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督察隊隊長易建平違規操辦其子婚宴問題。
5.門頭溝區供銷社基層聯社黨支部書記、主任楊建華等違規吃喝問題。
·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
1.天水市麥積區市政設施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翠湖公園管理處主任、翠湖公園景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理牛建明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2.蘭州市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夏路綜合行政執法隊原副隊長寇世湖在受處分后又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3.金昌市水電工程局辦公室主任曹淵博、財務科科長趙英楓、項目經理王世明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問題。
4.武威市古浪縣供銷社黨組書記、主任鄭天書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包括:
1.遼寧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波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2.大連市醫療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邸樹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3.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代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4.阜新氟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生態環境保護部原部長徐涵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5. 葫蘆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楊義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住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規吃喝典型案例。包括:
1.武漢新港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張林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為老板“站臺”等問題。
2.湖北聯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胡丹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
3.湖北經濟學院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梅華利用職權由他人支付吃喝費用問題。
4.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三級高級法官楊志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5.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繼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問題。
6.十堰市鄖陽區委原常委、城關鎮原黨委書記郝天斌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
·長春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
1.長春市司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志彤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吃喝,發放獎金補貼等問題。
2.九臺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金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3.雙陽區工信局四級調研員徐德利借公務之機公款旅游問題。
4.德惠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小區管理大隊黨支部書記兼副大隊長楊文亮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
5.公主嶺市大嶺鎮綜合服務中心水利服務科原科長于利威違規發放補貼、公款吃喝問題。
6.農安縣信訪局四級調研員易寶慶私車公養問題。
·大連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包括:
1.大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馬丹亮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問題。
2.大連火車站站南地區管理處原主任孫紹禮違規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響正常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等問題。
3.普蘭店區教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柳獻心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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