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省醫保局統一確定的門特病種,我市門特病種將從5類10種提升至8類20種,同時取消按病種限額支付的辦法,門特和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額,放開門特病人在A級藥店購藥報銷渠道。
職工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40元(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70元,靈活就業和退休人員由個人繳納),單位不再承擔退休人員繳費義務。 調整后,在職職工個人繳費每年減少66元,企業減少30元。待遇上,年起付標準從1.9萬元下調為1.6萬元,報銷比例較原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居民大病保險提高10個百分點。
按照國家和省待遇清單的要求,將我市職工醫保目前設置的基本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四個層次, 歸并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三個層次。按照國家和省待遇清單的要求,將我市門診和住院支付限額概念的含義由“統籌基金支付限額”調整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限額”。同一統籌年度內,原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8萬元調整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含門診醫療待遇)最高支付限額40萬元。
2023年門特待遇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此次政策調整積極探索個人賬戶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用于參保人員參加職工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支付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待遇的臨床醫學專家)門診診查費超出普通門診診查費的部分,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門診中醫辯證論治費(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待遇的臨床醫學專家)超出普通門診中醫辯證論治費的部分;本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的個人自付部分。
主賬戶人根據家庭成員的醫療需求,
按照自愿原則,
通過江蘇醫保云、統籌地區醫保公共服務平臺
及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等渠道,
申請設立家庭共濟關系。
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應先使用其本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無個人賬戶的,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主賬戶人和家庭成員只能加入一個家庭共濟關系,如需變更家庭共濟關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濟關系。
來源:徐州醫保、都市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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