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這三種情況,不被勞動法保護,任何補償也不會有

日期:2022-12-12 11:18:1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沒有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

有些人找的工作,雖然都是按月結算薪資,可是他們仍然拿不到正式的勞動合同,也就不在勞動法的保護范圍內;勞動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凡事正式工作人員,國家已經在強制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了;當公司沒有跟員工簽訂合同時,不僅不需要去勞動局辦理入工手續,也能夠剩下一大筆的社會保險費用;即便員工每個月能夠領到薪資,對于公司來說也是按照兼職來對待員工;由此可見,勞動合同并不是一張簡單的紙,而是勞動法為求職者提供的幫助。

二、員工故意不簽勞動合同

三、未簽勞動合同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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