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案件。
工作期間用人單位不足額“繳納五險一金”,著實不合規。
可用人單位補全相應費用后,勞動者卻不愿承擔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雙方矛盾一觸即發。濟南中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四級高級法官秦光啟前不久就遇到了這么個棘手的問題。
案件說起來倒不復雜:外地來濟務工的小劉,通過招聘進入一家公司做銷售,工作幾年后,因找到待遇更好的平臺便提出辭職。這時小劉卻發現公司沒有為他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幾番投訴之后,公司為他補繳了全部費用,但小劉卻不愿把自己該承擔的補繳費用返還公司。討要未果,公司把小劉告上法庭。
人情與法理,孰取孰舍,成了擺在秦光啟面前的雙重考驗。
一筆失而復得的“五險一金”
2018年,剛剛大學畢業的小劉來到濟南,經過招聘后進入一家公司從事銷售工作。一個人在外地,生活成本高,銷售收入又很不固定,之后通過朋友介紹,他找到一份待遇更好的新工作。但離職時卻發現,原公司一直沒有給他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
展開剩余69%明明當初合同都約定好了,為什么公司不給自己繳?缺少這部分社會保障,以后會不會受影響?小劉這下慌了神,找公司申請未果,一氣之下小劉向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部門分別遞交了投訴。催繳通知下發后,該公司為小劉補齊了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共計6萬余元(其中包括小劉個人應繳納部分2萬余元)。
事情雖然解決了,但小劉心里的“坎”卻沒有過去。公司繳納費用之后,告知小劉返還為其代繳的個人應繳納部分,小劉明確拒絕:“是你們一直沒繳,這就是你們應該補的!”于是,該公司一氣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小劉送上被告席。
一場陷入僵局的溝通
按照法律規定,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小劉應當返還公司代繳部分,判決結案省時省力。但通過前期調查,秦光啟發現,小劉作為外來務工的大學生,平時生活較為拮據,訴訟不僅增加成本,也不能真正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這個案子,咱們調解試試!”
為了能使雙方冰釋前嫌,秦光啟與法官助理張舉仔細翻閱案卷和法庭調查筆錄,從中梳理出雙方的主要爭議焦點,并制定出調解方案。
然而第一次組織調解,并不順利。
“這個事情影響了公司聲譽,不起訴可以,但他必須正式向公司道歉……”公司代表人提出的要求瞬間點燃了小劉的怒火。
“沒繳保險本來就是你們的錯,憑什么我要道歉!你愿意告就告,法院判多少我就還多少!道歉?沒門!”
“既然這樣,我們不調了!”
雙方各執一詞,態度堅決,調解工作一時間陷入僵局。
一次抽絲剝繭的調解
如何讓雙方關系緩和?找準突破口是關鍵。庭審筆錄中小劉的一句話吸引了秦光啟的注意:“上班的時候我就對老東家不滿了,現在就是不想給他們錢……”
能否調解成功,小劉的態度很關鍵。既然雙方見面無法調和,那就主動出擊,一個一個突破。
7月初的濟南,酷暑難耐。秦光啟帶著張舉多次趕赴小劉住處,耐心對其引導,“人無信不立,公司已經給咱把公積金、社保補齊了,咱也應該承擔自己的部分……”“你一個人到外地打工不容易,早點解決了這起糾紛,也能盡快入職新公司,開啟新的人生……”
看著法官衣服上被汗水浸出的汗漬,小劉被法官的真誠感動,終于打開了心結,“秦法官,為了我這個小案子,你們費心費力為我考慮,謝謝你們!這個錢我愿意還!”
突破口打開后,秦光啟立即將這一消息告知公司負責人,并對其進行勸導,“未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你們本身就有錯,如果真的走訴訟程序,對你們以后的招聘工作也會產生影響……”經過一番釋法說理,公司也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愿意與小劉再調解一次。
3天后,還是那間調解室,這一次,現場的氣氛不再劍拔弩張。
公司負責人向小劉解釋了當年未能及時繳納的原因并向其致歉,小劉也當庭返還了2萬余元的代繳款,雙方簽下調解協議書,握手言和。
“希望你以后工作一切順利……”公司負責人和小劉邊說邊走出調解室。
望著他們慢慢遠去的背影,秦光啟心中那份牽掛終于落了地…… (本報記者侯月通訊員侯樂鑫)
發布于: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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