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辦公室應將“購物申請單”匯總分類,依據財務審批權限規定報批。除生產急需用品外,應集中辦理采購,不得一事一辦。
4、行政辦公室采購物品應在有關人員陪同下辦理,但陪同采購人(證明人)和驗收人不得為同一人。
5、采購人員應認真負責,精挑細酌,力爭做到價廉物美,經久耐用。
6、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印制。
二、領用:
1、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核簽后,到行政辦公室管理經行政經理簽字后,方可領取。
2、除筆墨紙張外,凡屬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復領用時,一律交舊換新。
三、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