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需持有《就業創業證》、《低保證》;
4.零就業家庭人員,即家庭成員具有勞動能力且無一人就業,家庭成員需同時持有《就業創業證》、鄉(鎮)、社(區)機構的相關證明;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需持有《就業創業證》,經就業經辦機構核查,失業登記時間已連續達到一年以上;
6.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協調溝通能力,能夠熟練使用電腦和操作辦公軟件,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三、薪資待遇及保障
(一)試用期間薪資待遇為2900元/月。一經錄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繳納五險,工資按月足額發放,薪資待遇為3600元/月,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人員同等的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并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五大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社保費由個人承擔)。
(二)所聘用人員病、事假、公休假等請(銷)假手續參照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址: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中心8幢3樓307室)。
3.報名方式:主要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需填報《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見附件),提供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學歷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擇優選取進入面試。
(三)面試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核: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送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
3.面試:經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通過的人員,由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招聘對象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理論知識、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4.公示: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5.體檢:公示期滿,錄用人員自行健康體檢,并將體檢報告交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操作應用測試
主要測試Excel和word文檔編輯處理。
(五)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和操作應用測試情況,1:1確定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聘,最長不超過三年。
五、其他事項
(一)所聘人員具體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報名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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