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情況說明
工作人員:沒有固定收入 ,沒有收入,沒有經濟來源……
今年75歲的他
明確表示不要女兒贍養
工作人員:你是她法律上的父親,她對你有贍養義務,那后續你希望她承擔起贍養義務嗎?
劉玉生:不要不要。
劉玉生1990年偷渡出國,32年里沒有與家人聯絡過,而面對"從天而降"的父親、丈夫,劉玉生的家人無法接受,拒絕與他對話。
胡求軍 楊浦區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
他們家的女婿和我們、街道有溝通,他的表態就是說,老先生到美國去這么多年,對家里也沒有盡到一個父親、一個丈夫的責任,他們現在不太愿意接受他。
經過一系列協調
政府出于托底保障職責
將他送入了楊浦區救助管理站
胡求軍 楊浦區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
我們這邊主要負責他日常的生活起居,他來的時候,腳上還有一點外傷,我們也給他進行了及時的醫治,換了幾天的藥。另外就是找他談談心,把他的訴求和以前的具體情況和街道做一個反饋。
另外,由于劉玉生赴美前,已注銷了原屬延吉新村街道的本地戶口。目前,街道加緊與公安部門、救助站聯合,幫他在注銷地重新恢復戶口。
方圓媛 延吉新村街道救助部門負責人:
派出所那邊,因為他是1990年出國的,情況比較特殊,需要作為一個特殊個案去做落戶申請。
等劉玉生戶口落實后,街道將完成手續辦理,為劉玉生發放低保,并考慮是否對劉玉生進行長期安置。
目前,劉玉生即將被送往楊浦區某公立養老院,做臨時安置。
劉宣廷 上海通茂律師事務所律師:
他現在屬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從法律的意義來說,他應該屬于臨時救助人員。基層的政府部門和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是有義務對他提供一個臨時性住所,維持他正常的生活所需,提供一個相對穩定的救助生活環境。
劉玉生事件受到廣泛關注
原因在于它的復雜性
于情理來說,三十多年前
他拋下未成年的女兒涉嫌遺棄罪
如今要回歸家庭
家人拒絕贍養,合乎人情
但在法律上,子女確實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劉宣廷 上海通茂律師事務所律師:
他和他的妻子之前已經是合法的夫妻關系,在這期間也沒有經過協議離婚,也沒有經過法定提起訴訟離婚的情形,說明他們雙方的夫妻關系還是合法存續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他妻子是負有救助撫養義務的。
從法律上來說,(遺棄和贍養)是相互獨立的。但是確實考慮到情理的角度來說,這樣的事情對他的妻女是比較難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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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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