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需要在怎樣時間內才有效

日期:2022-12-25 11:04:0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員工遭受事故傷害后或是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的,應該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定性為工傷事故或是視同工傷的,才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工傷鑒定有一定的期限限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不同的申請辦理行為主體,對申請期限也進行了不同類型的要求。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要求

員工產生事故傷害或是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所屬單位應當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或是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明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突發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允許,申請辦理期限可以稍微增加。用人公司未按照前款規定明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或是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之日起1今年年底,能直接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明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依據上述要求,工傷鑒定申請的期限分兩種情況,一種是30日,員工產生事故傷害或是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員工所屬的用人公司應當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或是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之日起30日內提交申請,自然,情況下申請辦理期限增加的除外;第二種情況是1年,用人公司未按照前款規定明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血親、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或是被確診、鑒定為職業危害之日起1年之內立即提到。

針對事故發生用人公司和員工都未在法定時限內向型勞動行政部門明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員工能不能享有工傷待遇這一問題,一般認為,即然現行標準勞動法規對工傷鑒定的期限進行了詳盡的要求,那在法定時限內不申請工傷,是對于自身權益的松懈,因此就失去了享有工傷待遇的好機會。想要了解更多,可來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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