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習期間不給工資協議書
一般公司會和見習生簽署實習合同。
在實習期間有工資嗎
見習生在實習崗位工作過程中,實習崗位付給見習生勞務報酬,見習生實習期間受傷是否為工傷事故,在理論和實際中一直存在異議。小編認為,見習生在實習崗位工作中盡管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但確實是依彼此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即見習生想要到實習崗位見習,遵循實習崗位的規章制度,并付出過工作;實習崗位乃為見習生給予實習的前提條件,需要支付一定的勞務報酬。
在這樣的情況下,見習生已依法履行勞動義務并具有勞務報酬,可以看作雙方當事人具備確認勞動關系。國務院令于2003年4月發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要求:本條例所指員工,就是指與單位存有勞務關系。
見習期的法律法規:
見習期就是指在校生充足結合自身的基礎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中,以充足提升自身綜合能力與工作適應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利于大學生未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崗位;或者提早了解將要任職企業的相關情況,給自己和聘用單位彼此了解、掌握的好機會。
見習,就是指學生們上學期間,到單位的實際的工作崗位上參加實踐工作的一個過程,其是針對在校生。
有關見習,勞社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的規定:“在校學生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算作學生就業,未簽署勞動合同,可以不用簽訂合同。”
學生們實習期間產生意外事故,不屬工傷事故,不可以享有工傷保險賠償,但能以勞務關系向用人公司主張權利,或由高校根據與用人單位間的實習合同的有關承諾主張權利。
見習期只是針對在校生。一些用人公司為了躲避商業保險或最低工資標準限制,有意與合乎員工資質非在校生簽署實習合同,這不合法都是毫無意義的。事實上就算簽署實習合同,用人公司與非在校生也存在著確認勞動關系。
在實習期間要簽薪水協議書嗎實習期間實習生是有權利取得收入的,假如企業不給工資,見習生能好好的考慮一下自己是不是還要繼續見習。針對在實習期間企業不給工資員工又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置它,能夠請律師來協助你好好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