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派遣有哪些方法?
勞動派遣是近些年很多公司采用的用人方法,其方式是勞動派遣企業將本單位員工外派到要派企業工作中。在外派企業與要派單位中間存有勞動派遣關聯,要派企業向外派企業付款服務費、被外派員工的薪水、社保等花費,外派企業承擔向要派企業安排員工。為什么公司用人要采用勞動派遣方法呢?一方面是公司對系統化優秀人才應用需求的必須,另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靈活用工,節省勞動力成本費,例如節省人力資源成本費、節省因解除勞動關系而須付款的經濟補償成本費、節省勞務糾紛成本費等。這類用人方法盡管使追求完美利益最大化的公司可以靈活用工,完成人力資本網絡資源應用經濟效益的利潤最大化,但容易使勞動者權益一腳蹬空,使員工的權益維護產生艱難。
二、勞動派遣異議應注意什么
為了更好地處理勞動派遣而導致的勞務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要求:員工因執行人力資本派遣合同造成勞務糾紛而提起訴訟,以外派企業為被告方;異議具體內容涉及到接納企業的,以外派企業和接納企業為一同被告方。
1.勞動派遣中員工、外派企業、被外派公司間是三種不一樣的法律事實,在這里三種法律事實之中,三方的權利與義務關聯,一定要用書面形式的方式固定不動下來,要不然一旦引起糾紛案件,都將受到牽連。
2.員工一定要意識到自身只與外派企業有勞務關系,假如產生勞務糾紛,外派企業理應是第一被告,理應擔負勞務關系中的有關責任,在異議牽涉到被外派企業時,才可以將被外派企業做為一同被告。因而在挑選外派企業的情況下,一定要找有工作能力擔負未來法律糾紛的安排企業。
3.被外派企業也需要意識到自身與員工僅僅雇傭關系,不能對員工履行勞務關系中的支配權,例如:解除勞動關系、調節崗位等,這種情形要根據外派企業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