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給大家介紹了個人養老保險的一些基本情況,網友們評論很多,其中有些觀點是正確的,也有些觀點存在認知偏差,今天再專門就題目中的兩個問題和大家探討一下,希望我們能夠結合個人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斷。
一、如何正確認識和理解個人養老金的作用
個人養老金在我國屬于新生事物,但是在國外已經有過先例。它屬于社會基本養老金的有效補充,是建立在社會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之上的。對于退休人員來說,將來這兩部分資金就好比工資和獎金的關系,工資是必須的,獎金是錦上添花的。
首先,要認識到社會基本養老金是最重要的養老工具。我國的基本養老金分為兩大類:第1類是職工基本養老金,它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企業職工養老金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三種類型細分,將來這些可能會逐步統一;第2類是居民基本養老金,其中又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兩種類型細分,這兩類現在已經統一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它們的作用是解決社會各類參保群體的基礎養老功能。
其次,要認識到社會基本養老金存在的不足。我們看到現在發放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是以基礎養老金為主,它存在著區域不均衡、身份差別等問題,比如北京上海比較高,東北、西北的一些省市偏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均養老金較高,城鄉居民人均養老金偏低。
第三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還不夠寬廣。從在職職工來說,一些農民工朋友并沒有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更廣大的農民朋友參保的比例也非常低。這些都制約了基礎養老保險的發展,最理想的社會基礎養老保險應該是全面覆蓋的,沒有身份差別的,沒有城鄉差別的。
第四,現行社會基礎養老保險構成復雜。現在的社會基礎養老保險構成既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又包括單位繳納部分,還有國家的補貼部分。個人繳納部分,多繳多得沒有問題。單位繳納的部分占比太高,企業負擔較重。國家補貼部分應該全民平等,不應該存在差別。
第五,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主要作用。這一次實行個人養老金制度,我認為主要就是解決基礎養老金比較復雜的結構,實現個人、單位和國家不同層面的責任區分。在個人養老金賬戶比較成熟和普及之后,多繳多得的部分應該以個人養老金為主。工作單位的養老福利主要以年金為主。公共層面層面的補貼應該以社會基礎養老金為主。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大致看到現在的社會基礎養老金其實就包括了三個層面,個人養老金應該逐步從社會基礎養老金中剝離出來,它采取多交多得的方式,逐步成為社會基礎養老金的有效補充。
將來退休人員領取的社會基礎養老金差距應變得很小,要漲基本就是普漲。但是個人養老金的差距會增大,而且會有波動。要想過上安穩幸福的退休生活,不能單靠基礎養老金,需要增加個人養老金賬戶的投資力度才行。
二、哪些人適合參保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發展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只有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個人養老保險。這說明現階段個人養老金制度仍然是前期基礎養老金制度的延續。
那么什么樣的人才適合參加個人養老保險呢?
因為個人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屬于養老保險中錦上添花的部分。因此,對于解決目前個人生活都有經濟困難的人來說,顯然是不合適的。對于沒有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人來說,首先要參加社會基礎養老保險,之后才能考慮個人養老保險。
只有那些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之后,手里還有余錢用于養老儲蓄的人,或者有意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人,或者想規劃個人養老方案又沒有明確投資方法的人,這些人才是個人養老保險的潛在用戶。
除此之外,對于那些父母有能力想為子女養老進行投資的人,或者子女有能力想為父母養老進行投資的人,他們也可以通過給父母或子女參保個人養老保險來提供未來的養老保障。
“個人養老金制度”“要不要存個人養老金”兩個話題分別登上熱搜。
糾結存不存個人養老金的網友發出“靈魂拷問”:個人養老金和自己存錢、個人投資有啥不同、有什么優勢?
仔細看了意見的規定,發現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大家理解得沒錯,個人養老金就是自己存了一筆錢。這筆錢用作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到將來退休時,多一個養老金的來源。
(“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圖源 新華社)
當前,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及職業年金、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但第三支柱目前還沒有建立和發展起來,一些人還比較缺乏獲得穩定和充足收益的養老金投資渠道來提高養老待遇。而在西方一些養老金體系比較完備的國家,個人養老金計劃占養老金資產的比例較高,有的超過50%。
所以,我國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應是一個有望覆蓋更多人群的補充養老制度,讓參加者退休后能夠再多一份收入,提高退休后生活水平。
個人養老金制度最大的“吸睛點”是稅收優惠。與購買普通銀行理財或者基金、商業保險不同的是,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其間,能享受延期征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稅收優惠政策,和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來測算,每年12000元繳納額,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稅前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養老金和個人投資的回報率預計不盡相同。此前也有一些養老理財試點產品,是由個別行業、機構推出的,而個人養老金是作為國家制度推出的,歸集資金將會多得多,因此容易產生規模效應,更有利于提高收益率。參考此前養老金的投資收益率,這點不難理解。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發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托運營年度報告(2020年度)》顯示,2020年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率達到10.95%,跑贏了同期的CPI(2.5%),高于國債收益率(2020年12月末10年期國債收益率為3.14%)。
當然,投資都有風險。在提到個人承擔相應的風險之外,意見也告訴我們,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也就是說,個人養老金會有一個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核的“金融產品超市”供參保者自主選擇,可以預期的是,風險低、收益穩定的金融產品才會得到更多人的青睞。而且,“金融產品超市”運營是受到相關部門監管的。
(養老金收益 圖源 新華社)
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人,居民存款超過90萬億元,養老儲蓄轉換為養老投資的空間巨大。那么,個人養老金到底能不能吸引大家繳存,網友主要在意兩點:
一是能不能持續加強機構和從業人員監管力度,保障個人養老金投資安全;
二是金融產品質量和服務到底如何,能不能給未來的養老“漲錢”。
可見,安全和收益,是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兩大核心。
道理很簡單,大家開了個人養老金賬戶,一年存12000元,第二年一看,收益率還不錯,比存銀行強,有國家監管,不會“跑路”“爆雷”,再加上延稅的優惠,未來又能多一筆養老收入,總體劃算,大家的參與積極性自然就上去了;反之,可能興趣就沒那么高了。
一項設計初衷不錯的制度,能否在實踐中被公眾接受,需要一個過程,大家有一定的觀望心理也可以理解。最終,新制度能真正讓百姓受益,才是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