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拖欠的工資不給怎么辦

日期:2022-12-11 11:01:1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依據兩點: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就是說轉正后每月不止一千多喔。)

(2)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以上就是你想知道的工資拖欠不給怎么辦的詳細內容,希望你可以接納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