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有效嗎

日期:2023-02-02 11:01:1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有效嗎

原合同履行完畢終止了,如仍在原單位工作你們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獲得經濟補償金按以下情況分析:

(一)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三)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

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一)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處理?

勞動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續約,如果勞動者不想跟單位續約的話應該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崗、降薪。對于單位的單方面調崗降薪的行為,勞動者有權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在與單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有效嗎的相關知識,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的,合同終止,如果勞動者仍在原單位工作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