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可以通過薪酬福利的轉化,也就是在國家財稅242號文規定的情況下,把什么樣的場景可以從薪酬里邊剝離,進行一個福利發放;
第二,可以進行福利組合的變化。比如說在疫情情況下,企業的防疫福利預算可以增加,而像年節或一些茶歇類的零散福利,在這個階段可以相應減少一些,做一個響應疫情的福利組合和福利預算的變化;
第三,我覺得整體滿意度的變化,是取決于員工到手的購買力,只有在選擇多樣性的情況下,不管總包是變還是移預算,還是從薪酬里邊切一部分預算出來,才能真正意義上把企業預算,落到對接豐富的社會化資源上,提供給員工更契合日常所需的福利關懷和支持。
這一塊的一個銜接,才能讓員工感受到我的滿意度是提升的,我的選擇面是廣的,我所有的社會化資源都能通過我的企業預算去進行兌換,這個是一個核心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