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問題教材”被推到風口浪尖上來了!
受戒,讀過——是一篇好文。
無論過去,還是將來。
讀時,驚嘆于汪曾祺的文筆
少年少女的情感萌芽,寫得那么清新,自然。
滿篇蕩著一種夏日荷葉的清香,不著痕跡地讓人的腦子里想起兩句詩“不解萍蹤跡,浮萍一道開”。
如果哪家17、8歲的少年少女能在某個夏日的午后,偶然地與它不期而遇,也是一種幸運。
怎么享受這種幸運呢?
靜靜地,偷偷地讀上一次,也許會讓荷爾蒙正在萌發的他們得到某種心靈的慰籍和啟發。
個人認為這本小說,對于18歲之前的孩子來說只適合獨自地欣賞。
因為人是有秘密的,成長是一場只可意會而不可言說的沉默。
像這樣的邂逅,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在18歲之前,讀了這樣的書,還是不需要這么堂而皇之地分享的。
由時間去沉淀,洗禮,就好。
畢竟它不是唐詩三百首,老少咸宜,可以拿來顯擺。
《受戒》好,還沒好到必須選入什么“大語文”之類的教輔。
選材者是不認識字還是已經對葷段子免疫,
分不清葷素!
這樣毫不避諱,不刪減,還放在文章的開頭的意圖是什么?
這是要給《受戒》定基調嗎?
明擺著,這對青少年是一種不好的啟示—性是可以拿出來晾曬的。
并非強調要對性遮遮掩掩,但是這篇文章還不足以將性說明白,這樣堂而皇之,意欲何為?
青春的那種朦朧感,是美好的,神秘的,不容褻瀆的,是占據著心靈的某個小小角落,獨自美麗的。
難以想象,這份獨自美麗,在選入“大語文”教材后造成的局面是,少男少女一起頂著黃詩做閱讀理解。
這真的不給孩子們留一點兒心靈空間了,褻瀆了那一池的蓮,撕碎中國人的文化底蘊。
閱讀是分年齡段的。
文章好,就可以忽視讀者的年齡,忽視人的心理發展特點嗎?
這編輯的素養要求也太低了!
《金瓶梅》也是不錯的書,能給思想尚未定型,自控力不強的青少年看嗎?
她們會想到女性的悲慘命運之類的社會問題嗎?
相反,那些不堪入目的描寫卻成為毒株,毒害學生的心靈。
很多成人看了,文化修養不足的話,看完都會心猿意馬,況且是青少年。
選此文者,作為一名兒童文學作家,會不懂這些?
我看正因為太懂了,才有了這擦邊球的選材。
也許汪曾祺沒寫這段有色民謠,也不會被選入此書。
編輯到底安的什么心?
如果曹編輯大肆宣傳自己的作品,僅僅為了金錢,那么這暗戳戳地選材行為是為了什么?
為了給汪老賺稿費嗎?
有這么好心的話,教材也不會刪除《誰是最可愛的人》一文。
按照曹編輯的辦事能力,絕對保得了這篇文章。
他是不是主張刪除的那個人呢?
按照曹編輯的選材準則,這篇《誰是最可愛的人》絕對不符合要求。
馬克思說,“如果從觀念上來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識形態的解體足以使整個時代覆滅”。
這句話可以理解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又反作用于社會存在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
黃段子具有瓦解青少年的意識形態的作用,那么最終是一個國家的解體,一個民族的崩塌。
從這個角度看,曹編輯的選材標準也就一目了然了!
此事值得追責,必須追責!
曹文軒當作家,精神境界堪憂,
做編輯,夾帶私貨,專愛黃段子。
我以前也差點給孩子買他的書,學校老師推薦啊!
我不給孩子買他的書,只有一個原因,據說,他愛結婚。
我覺得比起兒童文學,教材編輯,他更適合當《知音》雜志作家和編輯!
網絡截圖1
有網友爆出,由作家曹文軒主編的某系列大語文課外讀物中有涉嫌“性暗示”的文章出現。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這次躺著中槍的竟然是著名作家汪曾祺老先生。
因為這本名為《大語文?像鷹學會飛翔》的少兒課外讀物中收錄了汪老先生最有名的小說《受戒》。被詬病的焦點是小說中的一首民俗鄉謠。
小說內容在此不必贅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汪曾祺的《受戒》可以媲美其老師沈從文先生的《邊城》,甚至有青出于藍勝于藍的況味;寫的都是情竇初開之時,少年們清清爽爽的愛情。但凡讀過該小說的人都該深有體會。
可是把這樣一篇盡管很優秀的小說收入一本少兒讀物里就確實有些欠妥且值得商榷了。簡單說,《受戒》雖然寫的是年少之事,卻是給成人讀的,并非兒童讀物。
網絡截圖2
記得木心先生曾在《文學回憶錄》里就《紅樓夢》中的詩詞發表過自己的見解。他說:《紅樓夢》中的詩詞就像水草,放在水里好看,撈出來就不好看。
同樣,把《受戒》里的鄉謠單拎出來看確實有些“黃”——它來自民間,泥土一般真實——但是把它放在小說中就怎么看都順眼呢。也就是說,《受戒》本身一點毛病都沒有,問題出在主編兒童課外讀物的人為何偏偏要把這篇經典小說強塞進給小學生用來學習和使用的“大語文”里呢?僅僅是因為里面寫了同為少年的明海小和尚和小英子的故事,抑或主編大人根本就沒仔細讀過這篇堪稱經典的小說?
寫到這里,我最想說的是,無論這件事最后“炒沸”到何種程度,都將跟汪曾祺老先生的《受戒》毫無關系!讓人費解的是主編大人把它收入教材的用意何在?
如果僅僅是為了讓學生學習和體會《受戒》的語言和寫作風格(可以肯定這兩點都是值得學習的),那么為何不在不影響閱讀的情況下做一些適度刪節呢?盡管一塊好玉哪怕敲出一點疤痕都是令人不堪忍受的,但是作為兒童教材,它的讓人了解遠比讓人精研的意義要大得多!即便汪曾祺老先生在天有靈也不會大加責怪的。您說是不是?
網絡截圖3
特別說明:圖三據說是主編曹文軒先生所寫的某篇小說的截圖。讀過之后,我不想妄加評論,因為我并未通讀全文;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即便是美國的法律都有明確規定:不準許父親給6歲以上的女兒洗澡,否則就是犯法。大家不妨看看這個截圖中的文字,就會給出自己的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