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為啥不能上墳 女婿上墳對誰不好?為啥忌諱女婿上墳?

日期:2022-06-05 12:26:5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前兩天上網,看到了這么一句農村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說句實在話,當我看到這句俗語后異常憤懣。農村還有這么一句俗語:一個女婿半個兒。既然女婿是“半個兒”,憑什么說女婿不能給岳父岳母上墳呢?這不是胡扯嗎?

農村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為啥這樣說?


女婿是女兒的丈夫。女婿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司馬遷所著的《史記·李斯列傳》中,在《史記·李斯列傳》中有這么一句話:“趙高教其女婿咸陽令閻樂劾不知何人賊殺人移上林。”意思是說:趙高就讓他的女婿在咸陽令閻樂出面彈劾,說是不知誰殺死了人,然后把尸體搬進上林苑中。后來,在唐 朝杜甫的《李監宅》詩歌中以及明朝馮夢龍所著的《警世通言·宋小官團圓破氈笠》中也出現了“女婿”一詞。

一般來說,女婿是岳父岳母對女兒丈夫的“標準稱呼”,后來,由于有人“故意”抬高了女婿的地位,岳父岳母改稱女婿為姑爺。

據稱,姑爺一詞是由姑娘衍生而來的。在過去,凡是大戶人家的女孩都會有丫環仆人伺候著。因此,大戶人家的女孩就是“主人”,丫環仆人為了表示對“主人”的尊重,就讓“主人”高了一輩,被稱為“姑”字輩和”“娘”字輩,因此,有了“姑娘”的稱謂。待“主人”出嫁之后,其丈夫的輩分和姑娘的輩分相同,所以,丫環仆人們便稱姑娘的丈夫為“姑爺”。也就是說,“姑爺”的稱謂來自于丫環仆人,是丫環仆人對姑娘丈夫的叫法。

農村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為啥這樣說?


在古代的時候,女子被稱為“小女子”,而男子被稱為“大丈夫”。這種稱謂的方法無形當中就降低了女子的地位,抬高了男子的地位。由于受這種封建禮教思想的影響,有些岳父岳母也把女婿的地位看作與自己的地位相同,便也尊稱女婿為“姑爺”了。

由于女婿變成了“姑爺”,與岳父岳母的地位一樣高,就出現了女婿不能夠給岳父岳母上墳的現象。一旦女婿給岳父岳母上墳,就等同于不懂得“尊卑”,就等同于“亂了輩分”,就等同于自己有失家教,就等同于自己在侮辱自己的先人。

農村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為啥這樣說?


上面我們已經說了,女婿的地位是在封建禮教思想的影響下才提高的,而實質上女婿就是女婿,根本不是岳父岳母的“姑爺”,是永遠比岳父岳母低一輩的。那么,女婿憑什么不能夠給自己的岳父岳母上墳呢?如果女婿給自己的岳父岳母上墳,還怎么會有辱自己的先人呢?這不純粹是胡說八道嗎?

農村還流行這么一種說法:凡是結婚的人都有“兩重父母”。所謂的“兩重父母”對于已婚的男性來說就是自己的父母和岳父母;而對于已婚的女性來說就是自己的父母和公婆。已婚的男女既然都有“兩重父母”,還憑什么不能夠給自己的“兩重父母”上墳呢?所以,女婿給岳父母、媳婦給自己的公婆上墳都是應該的,都是不能夠遭受非議的。同時,也根本不存在侮辱自己先人的現象。

農村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為啥這樣說?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我們任何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將那些傳統的封建禮教思想扔進歷史的垃圾堆中。天底下所有已婚的男女都有責任和義務為自己的“兩重父母”上墳,否則,自己才真真正正地失去了“禮教”。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