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海金山石化街道三村社區,一名老年男子左手持菜刀,右手揪著一名女子的頭發,不斷地用力揮砍。女子跌坐在地,不斷尖叫著救命。該老年男子被路過的兩名路人制服,目前已被抓獲。#上海金山一男子當街砍人被抓#
一個人生已進入下半場的老人,竟然當街行兇,令人吃驚的同時,不禁想問一句為什么?為財為情還是為仇?
砍人原因雖然重要,但也只能滿足一下我們的好奇心和確認“被害人”對于事發是否存在過錯,并不會影響對砍人老人的定罪。
那么,在法律上應當對老人的行為如何定性呢?
首先,任何毆打他人的行為,因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利,都具有違法性,都應當被法律所責難。更何況是持刀砍人!
其次,從老人不斷持刀向女子頭部揮砍的情況來看,老人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原因在于從行為人的客觀行為來看,每個人都知道用刀砍頭部,極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老人不可能不知道。更何況,他還砍了那么多下。
即便女子并沒有死亡,老人的行為也應當是故意殺人罪的未遂狀態。
《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人具體會被量刑在情節較輕還是一般殺人,還要看行兇動機和后果。
總之,生活不易,不論有多大矛盾,都應當尋求合理的、合法的,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去解決。一旦選擇動用私刑或者暴力相向,最終的結局一定是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
對于老人的行為,你有何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屈增輝律師 關注我,在生活中學法、懂法。
6月10日晚,網絡流傳上海金山區一男子當街砍人視頻。
6月11日,上海金山區石化街道三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這個事情警方已經在處理了。”有目擊者告訴記者,一位年輕人騎車撞倒該男子,并制服了他。
網傳視頻顯示,在道路旁,一名白衣男子手持兇器,不斷攻擊紅衣女子,女子則不停呼喊救命。
6月11日,目擊者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事情發生在石化三村的衛零路與金陵路交叉口附近,早上7點多,目擊者看到兩人先是發生爭執,隨后白衣男子開始攻擊紅衣女子。目擊者說:“一位年輕人騎車過去撞倒了那個男人,那個年輕人把車壓在他身上,制服了他,隨后警察就來了。”從視頻中可以看出,一名年輕人將自行車壓在白衣男子身上,將其壓倒在地,現場有數人圍觀并幫忙。
11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致電石化街道三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事情警方已經在處理了。”
瀟湘晨報記者先后聯系了事發地附近的象州路派出所及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未獲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