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立危墻之下是什么意思?君子不立危墻之下出自哪里?怎么反駁?

日期:2022-06-19 10:06:0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君子不立危墻之下是什么意思?

1、“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講得是做人的道理和方法,意思是君子要遠離危險的地方。這包括兩方面:一是防患于未然,預先覺察潛在的危險,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發現自己處于危險境地,要及時離開。

2、君子不立危墻之下這句話,出自是《孟子盡心》,全文是:“防禍于先而不致于后傷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危墻之下,焉可等閑視之。”這句話告訴我們要審時度勢,不做違反規律、違反道義的事情。這里的危墻,我們可以看成是一個比喻或一個象征,象征著一種趨勢和潛在的發展規律,或者是一種社會規范。


君子不立危墻之下出自哪里?


“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出自:《孟子·盡心》:“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墻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孟子說:“世上沒有一樣東西不是天命決定,能順從天命,這才是正常的命運;所以,懂得天命的人是不會站立在危墻下面的。如果你是順應自然而死的,那就是正常的命運;而違反天命犯罪受刑而死的,就不是正常的命運。”


從這段內容講的來看,孟子所說的是作為君子就一定要順應天命,不能違背天命的決定。就是說,順應自然,遵重客觀規律是天命,是正道。雖然也有人認為,孟子的說有悲觀情緒,就是在困難面前,逆來順受,不敢做出改變命運的事來,但我想孟子的本意也并非如此。

反觀孟子說君子一旦發現自己處于危險境地,就要及時離開。我認為這句話本身是沒什么毛病的,明明看見有危險還要站于危墻之下才是有毛病的,因此,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那么我們左該如何理解這句話呢?

其實從孟子的“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來看,這句話應該包含兩層意思的。一是君子自己要有一種高度的防患意識,要居安思危,時刻提高警惕,避免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同時還要未雨綢繆,作好應對危險的措施和手段。二是君子除了提高防范意識外,還要遵循自然規律,如果一旦發現自己處于危險境地時,不能猶豫,趕緊離開,避開危險。決不能違反規律,仍立危墻之下,就會被危險傷害。


所以,我說孟子這句話就是用來教人們如何做人或做人道理的,是非常有哲理的。

試想一下,作為一個正常的人,誰會站在一面搖搖欲墜墻的下面的而不避開?明知有危險,而不主動避開,就會被傷害,這就是違背天命。

在這里,孟子就是要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要經過認真思考,反復觀察,審時度勢。順應規律,不能做出違反規律、違反人之道義的事情。


吾子在這里講的危墻是表示內容很豐富的,可以把它看成是自然規律,社會制度,法律法規,人心道義,甚至是人們公認的道德規范等。這些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孟子把這些稱為天命,順應天命,就是要尊重,遵守。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明知不遵守會帶來危險,可還要做,非要站在危墻下面,那么危險就會真的要降臨到自己頭上。到頭來,社會秩序就會亂,國家就會陷入崩潰之中,所以,作為君子要帶頭遵守規矩,順天命。


這樣看來,孟子的“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看似簡單的一句話,其實有著很深刻的哲學思想在里面。孟子通過用站危墻下,深刻闡述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每個人既是自然人,同時也是社會人,擺在人面前的命運要靠自己來選擇。

是順應天命,遵守自然規矩,社會制度,法律法規,不立于危墻之下呢?還是不顧一切,違反自然規律,不順應天命,胡作非為,非要站在危墻之下,最后定會落個粉身碎骨,那就得不償失了。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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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城鹓雛 文化領域創作者2019-03-10 08:41 關注

這句話出自于《孟子·盡心》上,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墻之下。”君子不立危墻之下,本意是指君子要遠離危險的地方。這句話包含了兩方面內容,第一層意思是說防患于未然,不要去危險的地方;第二層意思是說當發現自己處于危險的境地時,要馬上離開。

這句話是實實在在的智慧,試想一下,當一個人站在危險的墻下面,墻一旦倒塌,直接會把人給砸死。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死于非命,是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巨大損失。當然,孟子所說的“危墻”,是純害無利的,站在危墻下面,是得不到任何好處的,反而有可能失去生命。

“君子不立危墻之下”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有著本質的不同,兩者雖然都很危險,但是前者毫無利益,純屬傻瓜行為;后者卻是有利可圖的,一旦成功了,就會獲得巨大的利益。風險與收入是成正比的,風險越大,收益越高。比如期貨比基金收益要高得多。

“君子不立危墻之下”,顯示了一個人的政治敏感度,“站隊”是一門智慧,站錯了隊,將來注定要遭殃。面對危險的時候,能消除危險就消除,不能消除危險就及時地離開。審時度勢是一個人應該具備的能力,對于政治人物來講,嗅覺太重要了。但是這個“人生第六感”,不是人人都具備的。

“危墻”在這里更多的是一種象征,作為普通人來說,遵紀守法,做良好公民,就是“不立于危墻之下”。對于那些游走于法律邊緣的人來講,是相當危險的,早晚有濕鞋的一天。


君子不立危墻之下怎么反駁?

可以使他們有感同身受的想法。比如:直接呼對方一巴掌,然后控訴對方,你雖然挨打了,但是你并非無辜,因為你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言論嚴重傷害了我對這個世界的美好感情。或者把呼巴掌改成先找茬語言或文字攻擊對方弱點,然后再進入指控流程。

條件不行的話,簡單指出對方犯了受害者有罪論的錯誤,說明這種錯誤本身就是在為虎作倀。對方暫時不接受沒關系,因為他的錯誤可能是壞也可能是從眾的無知,改變想法需要時間。而你說出了就比不說強,有機會就撒出這個觀點,以后自然會慢慢發酵的。

如果條件更差,不反駁。但平時到處多發表這類糾正言論,或者就僅僅是支持別人的話,一點點改變大眾觀念。不要怕自己力量微薄,只要堅持播種,種子早晚會發芽壯大的。

“受害者有罪論”本是一個很有用的概念,但因為很多人的誤用而被糟蹋浪費了,緊隨而來的一個后果是對“完美受害者”概念的誤用。

這兩個概念聯系緊密。所謂“完美受害者”,就是從受害者身上找不到傷害事件發生原因的受害者。相應地,從受害者身上找到的傷害事件發生的原因,就是受害者的“不完美”。

基于前面的分析,“受害者有因/受害者不完美”和“受害者有罪”并沒有直接的關系。或者說,正因為“受害者有因”不等于“受害者有罪”,所以我們不必苛求“完美受害者”。

但是我看到每每在關于傷害事件的討論中,很多人誤解、誤用了概念,希望受害者是“完美受害者”,甚至有意無意想給受害者塑造一個“完美受害者”的形象(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些人反倒是犯了“受害者有罪論”的錯誤)。這樣的人很多,在輿論中的聲勢也很大,這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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