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加1賠償怎么計算 舉個例子不滿2年,n加1賠償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

日期:2022-07-03 20:13:4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n加1賠償怎么計算 舉個例子不滿2年

最近互聯網大廠裁員挺猛,我的小伙伴A也心慌慌的,這不前兩天他還特意給我來了個電話,問:


我看好多賠償都是N+1,和同事聊了聊之后,同事說這屬于違法裁員,去申請仲裁,可以賠償2N。


但也有同事說只有N的說法,傻傻分不清楚,你能不能給我仔細講講?


好家伙,A也算是在職場混了6年多的老鳥了,居然連這點常識都沒有。


那就正好借這次給小伙伴A的解答,一次性把N、N+1、2N這3個知識點給大家也理理清楚。


01、賠償N+1是啥情況?N又是啥情況?

裁員賠償N、N+1和2n,到底是咋計算的?


N的含義是員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需發放一個月工資。(其中,滿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發放半個月工資。)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位員工在單位工作了十年,這個N就是10。


+1指的是俗稱的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所以,我們看到的N+1,是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之后,讓員工立即離職的,所以用1個月工資來代替提前30天通知,也就是上面所說的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選擇與員工協商讓提前30天離職,那就是賠償N就足夠了。


也就是說,1個月待通知金給你的條件是,讓你現在立刻馬上走,公司也可以再讓你工作1個月,就不用額外給你1個月待通知金了。


舉個例子,小B現在工資10000元,前12月平均工資12000元(均指稅前工資),已在現在工作了2年零10天了,協商解除,公司要給多少錢呢?


答案是:2.5×12000+1×10000=40000元。


還有一種情況是,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選擇不續簽,也是需要賠償N的。

裁員賠償N、N+1和2n,到底是咋計算的?


02、什么情況下可以賠償2N呢?


大部分離職形式,正常情況下的經濟補償為N或者N+1。


只有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才適用于2N賠償標準。


比如開除正處在三期的女員工(實際賠償可能不止2N)、在本單位產生工傷且仍在醫療期的員工等等。


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就可以認定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2N賠償金。

裁員賠償N、N+1和2n,到底是咋計算的?


03、還有0賠償金的說法?


公司辭退就必須得支付賠償金嗎?


當然不是!


當員工因為過錯而被辭退時,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比如,嚴重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多次遲到早退等)、嚴重營私舞弊的(貪污受賄等)、犯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打人被刑拘、偷東西被判刑等等)。


N和N+1,還有2N,大家都清楚了嗎?

n加1賠償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

一、N+1是基本工資還是平均工資


1、N+1是指平均工資。


N+1經濟補償的工資,是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的,但平均工資高于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二、農民工遭遇企業裁員怎么辦


第一,農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嚴格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如果企業確需裁員,則據理要求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及時足額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可選擇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普通經濟補償標準二倍的賠償金。


三、發生勞動爭議農民工怎么辦


如果發生勞動爭議,解決途徑有哪些?發生勞動爭議后,農民工兄弟可以選擇協商解決、申請調解、向勞動行政主管機關投訴、仲裁、提起訴訟、申請支付令等解決途徑。


1、協商。協商解決是爭議解決的最佳途徑。


2、申請調解。農民工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然,協商和調解程序并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


3、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農民工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4、仲裁。農民工可以直接選擇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序。


5、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N+1經濟補償的工資,是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的,但平均工資高于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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