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輕傷千萬不要簽和解協議?
1、行為人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輕傷,即使與受害人簽訂了私了協議之后,仍然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雙方自愿達成私了協議起作用。司法鑒定是輕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解的只是民事賠償部分。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輕傷鑒定下來是調解賠償還是抓人判刑?
一、輕傷鑒定下來是調解還是抓人?
輕傷鑒定下來是調解還是抓人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的,則涉嫌故意傷害罪,警方會逮捕嫌疑人;如果是過失致使他人輕傷的,則不構成犯罪,警方不會抓人,可能會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輕傷鑒定下來是調解還是抓人?
二、輕傷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輕傷的鑒定標準如下:一般來說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但是又還不構成重傷也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具體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cm以上、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等情形。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三、輕傷二級怎么判刑?
一般情況下因為當事人故意傷害對方導致輕傷二級,且受傷方不諒解的話,根據法條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有受害方的諒解書,法院一般會從輕處罰,如果沒有對方的諒解書的話一般不會加重處罰,但是輕傷二級一般判處實刑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此外還有根據情況賠償對方醫療費、因傷導致的誤工費、護理費等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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