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下屬子公司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日期:2022-12-19 11:07:5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甲方愿意根據該協議條款,授權乙方在雙方約定的中東特定國家和地區市場為本協議內車型的獨家出口商、代理商;乙方愿意接受此授權;

作為甲方在上述市場獨家出口商和代理商,乙方愿意在中東市場為本協議內的車型T300相關產品進行分銷和提供售后服務,雙方同意2022年-2023年乙方的銷售計劃為:10000臺該車型,金額人民幣69,156萬元。

在整個中東地區,除乙方事實和與甲方約定的出口和提供售后服務的特定國家市場外,甲方仍有權利在乙方實際發生業務和與甲方約定的特定其他國家外自行安排出口、銷售和發展經銷商事宜。

四、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協議的簽署,有利于進一步夯實公司整車的復工復產,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和品牌知名度,爭取更多的客戶資源和訂單,推動公司走向健康、穩健的發展道路。

本次協議的實施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無重大影響,預計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作用。上述協議為日常經營合同,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造成影響,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履行協議而對協議對方形成重大依賴。

五、風險提示

協議雖已正式簽署并生效,協議雙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由于本協議履行期較長、協議金額較大,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受政策、市場環境等不可預計因素的影響,可能會導致協議無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相對方可能存在采購數量不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也可能存在眾泰制造因逾期交貨、逾期退換貨、交貨量不足、產品質量缺陷等原因導致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六、協議的審議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的規定,上述協議屬于公司日常經營合同,已依據內部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則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亦無需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七、備查文件

浙江眾泰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與律賽國際貿易(永康)有限公司簽訂的《獨家經銷和服務協議》

特此公告。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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