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3最新病、事、婚、產假等各類假期規定及待遇匯總

日期:2023-01-31 11:11:5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二、帶薪年休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休了婚假或產假,當年還可以休年假嗎?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三、婚假 喪假

法律依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勞動法》

各地的婚假天數遵循當地的規定。婚假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

實務操作中喪假的天數基本上為3天,且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內照發工資和福利待遇。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四、產假 陪產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實際產假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隨著各地計生條例的修改,產假有所延長。

全國31個省 (自治區、直轄市) 中,均在本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了男方的護理假或者陪產假 (福建稱照顧假、青海稱看護假)。

具體各地婚假、產假與陪產假天數如圖:

五、探親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職工享受探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1.參加工作滿一年及其以上的職工;

2.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親和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六、孕期產前檢查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國家并沒有統一規定產檢假的次數和天數,但根據實踐中認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遵醫囑),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

七、哺乳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八、育兒假

法律依據:《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具體各地育兒假的天數如圖:

九、痛經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

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遼寧、浙江、江蘇等在內的10多個省份,均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

十、病假(疾病或非公受傷醫療期)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動保險條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關于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1、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2、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十一、醫療期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十二、工傷假(停工留薪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十三、公司經營性放假

法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資支付條例

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具體支付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十四、獨生子女護理假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區作出類似的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5-20天的護理時間。

目前,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江蘇、廣東、重慶、四川、河北、山西、北京、河南、寧夏、內蒙古、云南、貴州、安徽、西安等地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的具體規定。

那么,企業應該如何合規地管理假期,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呢?善世集團在這里給到HR三點建議:

第一,合規制定假期制度

公司的假期規章制度應該清晰明確,滿足合法合規的前提。可以通過咨詢專業的法務、與員工代表協商討論等方式來完善和健全假期制度,降低風險。

第二,完善假期管理制度

企業應該統籌安排休假,可以建立臺賬,通過張貼公告、郵件通知等方式提醒員工合理安排休假,定期匯總休假數據。

第三,保留休假通知等證據

做好休假臺賬、休假通知等書面證據,存證留檔。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可以就已經充分提示員工休假進行舉證,避免承擔因無法舉證而帶來的不利后果。

【善世集團】全國性人力資源綜合服務集團,企業新一代人力資源經營伙伴。(sshr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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