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罰款,以后還得納稅?超生游擊隊不對,催生突擊隊就對嗎?

日期:2023-02-20 11:22:2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今天很多人口負增長的國家,10多歲到30多歲的人是個什么狀態呢?7歲開始上學,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一共16年,因為工作環境競爭激烈不少人不得不讀個碩,又是2、3年,等畢業走上社會已經25、26歲了。

畢業后接下來最好的情況是:出生在相對較富裕的家庭,工作也很順利,也和學生時代的男女朋友順利結婚,從25、26歲開始到35、36歲,大概也就是10年左右的生育高峰期,可以生2、3個孩子。

畢業后最差的情況就很麻煩了。出生在相對困難的家庭,工作也不太順,總是換公司。學生時代畢業就分手,工作時候又遭遇情感生活不順,搞了幾年情傷。等生活穩定下來,結婚的時候已經35、36歲了。即便后期經濟條件變得很好了,想多生幾個孩子身體也不允許啊。

觀察很多人口負增長的國家和地區,有一個規律是普遍的:首婚年齡都相當晚,平均都超過30歲。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都是如此,我們中國大陸也這樣。為什么會這樣?說白了還是因為內卷,社會競爭激烈,為了提高未來的生活質量不得不加強在求學時代的資金和時間上的投入。

成功的一代人,有條件多生幾個孩子,幾個孩子會得到更多的資源投資,成功的二代會更加成功。而相對失意的一代人,會只生一個,將資源集中投資給下一代,失意二代如果成功那就翻身多生孩子,如果還是失敗那很有可能就不生了。富裕的家庭變成了掌握各種資源可以互相支援的富裕家族,貧窮的家庭則面臨更多先天上的劣勢,最后就兩極分化了。

富裕和掌握資源的只可能是少數,在82法則的影響下,人口就開始負增長了。之所以很多國家都出現人類抑制生育繁衍的天性,不愿意多生孩子,歸根到底還是經濟原因。經濟原因要靠經濟政策來解決。鼓勵生育大家都支持,但問題是錢從哪兒來?

相當多的人,包括一些專家學者都支持少生孩子、沒生孩子、沒結婚的人應該繳納更多的稅,這筆錢要政策補貼給多生孩子的家庭,這樣的建議合理嗎,能解決問題嗎?

從法律層面來說,少生孩子、不生孩子的人并沒有犯罪。原本就因為各種原因抑制了生育繁衍天性的人,還要面臨經濟上的懲罰,這很荒謬。

如果少生孩子、不生孩子的人要交懲罰性的稅,多生孩子的人得到的補貼很高,就會有人鉆空子。當這筆錢高到超過一個孩子的生存需求時,那還會引發社會問題。美國貧困的黑人社區就普遍存在這樣的事情,一大堆10多歲的黑人女孩未婚生子,單親媽媽家庭幾個孩子的父親都不一樣,單親媽媽是拿了補貼,幾歲十來歲的孩子則為了生存在街上混黑幫討生活。

從經濟層面來說,錢少的家庭去補貼錢多的家庭,這也很荒唐,這樣就會加速兩極分化。無論這筆稅和多生孩子的補貼是多是少,正常的貧困家庭因為負擔加重就更不敢生,富裕家庭也不會因為有補貼就多生孩子。這樣的建議,本質上就是計劃生育時代獨生子女補貼的180度反轉。

吃多了鹽,齁了,趕緊多吃糖就行了?下猛藥是能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副作用是長期的,是很難控制的。

很多西方發達國家面對人口負增長,都有補貼政策。但從效果來看,并不理想,最起碼沒有明顯的翻轉趨勢。要解決出生率低、生育率下降的問題,還是要從經濟大環境的改善著眼才是。

房價增長高于收入增長;孩子的學費高昂,尤其是學齡前的幼兒園、私立中小學學費高;職場上的性別歧視和年齡歧視;《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基本保護沒有完全貫徹;一切向錢看的扭曲價值觀、應該更合理更平均的財富分配和收入分配、個人所得稅還可以繼續改革等等等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改善經濟大環境。改善了經濟大環境,人口負增長的問題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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