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監管,如何立規定則? 培訓

校外培訓監管,如何立規定則?

——校外培訓機構擅自組織面向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的社會性競賽活動的,責令改正,退還所收費用,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共同推動形成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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