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地方競爭性的產業補貼政策多而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壓力測試制度創新趨少。鑒于地方競爭,各自貿試驗區紛紛出臺重磅的產業補貼政策,但對標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如數字貿易規則等的壓力測試與制度創新趨少。
隨著國內外形勢變化和改革開放的深入,自貿試驗區應系統提升自貿試驗區制度安排,建議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
第一,提升頂層協調機制。可在現有國務院聯席會議基礎上,加強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統籌協調,強化具體改革事項歸屬部門的牽頭責任,在具體改革領域,設置專門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改革事務,減少創新成本。
第二,提升對地方改革自主權的賦能。以“正面清單+負面清單”相結合的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級經濟決策權下放力度和批量授權。同時,通過法律賦權增能,可由最高立法機關直接立法或者專項決定賦予省級、特區立法相關立法權限。
第三,提升市場準入開放和改革系統性集成性、精準性協同性。從事物發展的全過程、產業發展的全鏈條、企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出發,加強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統籌協調,增強先行先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精準性,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碎片化。同時,站在“企業側”“群眾側”的角度,解決好條線分割等問題,破除“大門打開、小門未開”的開放窘境。
第四,提升規則的對標試錯和對接復制。加強與CPTPP等新一代國際經貿規則的對接,與國內其他區域規則的對接,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發展及利益共享機制和區域聯動發展機制,探索區與區之間的合作模式和規則對接,引領統一大市場建設。
第五,提升制度創新保障機制。建立制度創新的容錯機制,將評價體系和容錯機制標準化和法定化,將企業和群眾感受作為評價依據。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推動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全產業鏈開放創新發展,在文化、教育、金融、數字等敏感領域加快壓力測試,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審慎監管機制,做到“放得開、管得住”,切實把好監管關口,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的問題。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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