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在立法技術上是‘小快靈’,體現‘小切口’,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建起四梁八柱,條文數量不求太多,立法進程快,體現急用先行。”王愛立說。
重預防、綜合治——
強化系統觀念
立足源頭治理
“應當進一步壓實各方主體責任,避免‘九龍治水’。”一些參與該法草案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
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實施詐騙活動,離不開金融、通信、互聯網等業務,他們利用這些技術和服務實施騙術、轉移資金等,鉆行業管理漏洞,采取各種包裝手法逃避打擊。
“從我國的實踐情況看,與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相關的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制度措施還不夠充分,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治理仍存在一定薄弱環節,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責任制度,形成協同打擊治理合力。”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曉亮說。
那么,如何通過立法,有針對性地對這些行業領域進行治理?該法給出了答案——
從源頭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加強對電話卡、銀行卡、互聯網賬號管理,包括:進一步明確和提出實名制要求;對辦理電話卡、金融賬戶的數量進行合理限制等。
明確監測處置責任。規定銀行、電信、互聯網等企業要處理各類與本行業相關的涉詐信息、活動。
另外,規定要對APP、域名解析、域名跳轉等網絡資源進行規范管理,強化各行業涉詐違法犯罪線索、風險信息、黑樣本數據信息共享。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立足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側重前端預防,按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建設的要求加強制度建設,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從重‘打擊’到‘打防管控’并重。”王愛立表示。
“現在很多騙子盯著退休的老年人,您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福建省三明市燃氣公司抄表員陳素梅抄表后給了張大爺一份“反詐手冊”。
“把防騙、識騙、拒騙的信息印在燃氣用戶聯絡卡及燃氣通知單上,方便抄表員走家串戶時開展反詐宣傳。”福建省三明市列東派出所所長吳海木介紹,這種逐樓、逐幢、逐層、逐戶的面對面、一對一宣傳提醒,真正做到把反詐宣傳送到家。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一種可防性犯罪。姜國利介紹,近年來,我國充分利用國家反詐中心APP、96110預警勸阻專線、12381涉詐預警勸阻短信系統、全國移動電話卡“一證通查”服務、云閃付APP“一鍵查卡”等新技術、新手段,不斷提高預警防范能力,為廣大群眾構筑防詐反詐“防火墻”。
針對老年人、青少年等易受害群體,提高宣傳的精準性;新聞媒體要面向社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公安機關應會同有關部門、企業建立預警勸阻系統,及時采取相應勸阻措施,將工作做在受害人上當受騙之前……“加強有針對性、精準性的宣傳教育和防范預警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重要實踐經驗,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有關制度作了針對性規定,目的是打造‘全社會反詐’格局,切實提升防范效果。”王愛立說。
全鏈條、管要害——
打擊黑灰產鏈
瞄準關鍵環節
前段時間,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的趙女士在某社交軟件上認識了一位“理財管家”,對方承諾帶趙女士投資理財“賺大錢”。結果在趙女士打款5萬余元后,“理財管家”神秘消失并拉黑趙女士。發現自己被騙的趙女士馬上報警。經調查,辦案民警發現“理財管家”賬號源自一個專業買賣社交媒體賬號的犯罪團伙。
“提供引流服務、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為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業務等網絡黑灰產業鏈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的重要支撐,清除涉詐黑灰產業鏈,鏟除詐騙犯罪土壤,是全鏈條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的重要舉措。”黃曉亮說。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對可能為黑灰產提供犯罪土壤的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禁止規定。“該法從人員鏈、信息鏈、技術鏈、資金鏈等多個方面強調了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全鏈條治理。”王愛立表示。
瞄準關鍵環節,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保銘認為,跨境詐騙現象嚴重,特別是我國境內打擊的力度加大,大批詐騙團伙窩點向境外轉移,不解決跨境有效打擊問題,難以徹底扭轉電信網絡詐騙高發的態勢。
“集團頭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打著高薪招聘的幌子,誘騙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赴境外從事詐騙活動,帶來極大危害。”姜國利表示。
對此,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專門作出規定:對前往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地區的人員,出境活動存在重大涉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嫌疑的,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決定不準其出境;國務院公安部門等會同外交部門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這為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治理跨國從事詐騙犯罪,杜絕跨境有組織詐騙犯罪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
涉詐資金返還難一直是受騙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提出,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應當加強追贓挽損,完善資金處置制度,及時返還被害人合法財產。姜國利表示,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出臺,為公安機關規范處置涉詐資金提供了法律支撐。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涉詐資金處置規定,進一步明確涉詐資金處置的工作流程和措施,確保有關工作依法高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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