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 須從三項基礎性經濟制度開始(下)

日期:2023-02-14 11:16:16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總之,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公平高效循環的一個關鍵堵點,既不利于社會的長期穩定,更不利于釋放支持未來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需求潛能。建立完善高效的分配制度,是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徑。正因如此,二十大報告將其確定為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完善分配制度最難啃的骨頭就是二次分配制度的改革,因為它觸及到分配體制中最主要的矛盾,加強二次分配的功能,不僅意味著政府調節分配的功能將明顯提高,而且對應的是增加富人的總稅負以及對存量財富進行再分配。深化分配體制改革,重在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

首先,在初次分配領域,要繼續完善要素市場,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為經濟發展提供最基本、最持久的激勵。初次分配領域,分配結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要素市場的完善程度。現階段,勞動力市場存在嚴重的市場分割現象,資本市場和土地市場存在明顯的壟斷和扭曲,因此存在各種尋租和腐敗行為,這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初次分配結果的不合理與不公平。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進機會公平。相關研究表明,我國當前中低收入人群比重高達40-50%,從國際比較與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相比,該比重明顯過高,未來新增的中等收入人群正是現在的低收入人群,即“提低”是為了“擴中”,這是實現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方面。因此,必須著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眾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努力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以大幅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

其次,在二次分配領域,進一步提高稅收和轉移支付的調節力度,按照二十大提出的“一完善兩規范”要求,深入推進二次分配改革。一方面,要著力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這是公平稅收、體現二次分配累進調節效應的重要抓手,在企業和居民稅負總體不變的情況下,改革和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變其“工薪稅”的特征,使其能夠覆蓋所有的高收入人群,達到調節高收入的目的。同時,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并根據直接稅提高的總量相應地降低企業稅負,特別是要重點降低中小企業的稅負。另一方面,為體現二次公平更注重分配的原則,必須對資本特別是財富的積累機制進行改革,即通過合理的征收財產稅(不動產稅)和遺產稅等,堅決抑制資產或財富投機性收益增長,大幅降低資本或財富的“食利化”傾向。

第三,在三次分配領域,要體現企業與富人的社會責任,增強第三次分配的調節效能。三次分配多體現為自愿捐贈、慈善事業、志愿者行動和企業社會責任,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必要補充。“蜘蛛俠信條”即“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無疑是三次分配的外延內涵。一方面,從積累人力資本角度來講,要鼓勵企業積極接納生育后或主動尋求工作機會的女性員工進入勞動力市場,增加社會就業,促進家庭消費增長。另一方面,加快企業的社會轉型,使更多的富有創新能力的企業進行旨在兼顧員工福利、改善民生以及服務社區和社會的創新,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實現社會整體效應與福利最大化。

推進高質量發展,還需緊盯制約要素市場化、社會信用發育等方面的重要堵點,切實深化改革,完善市場經濟的各項基礎制度,全面提高市場機制的效率與活力。

供給端高質量發展與需求端高質量發展,必須建立在市場機制的高效率之上,市場配置就是將供求有效對接,形成供給創造需求、需求牽引供給的高效作用機制。對此,必須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優化信用管理體制,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

當前要素市場化改革面臨多方面瓶頸,既引發資源配置嚴重扭曲、導致收入分配嚴重不合理和不公平,影響社會公平與穩定,又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構成重大障礙,影響國民經濟循環體系運行的整體效率。其中勞動力、土地、能源、利率等要素市場化改革依然嚴重滯后,有的是雙軌制固化問題(或形成一種超穩定的行政壟斷機制),如煤電價格雙軌制、利率雙軌制等,有的是準入與增益分配面臨重大障礙,如土地“農轉非”、不同用途土地間功能轉換等面臨明顯制約,有的則是受長期固化的二元結構與體制影響,如與勞動力市場相關的農民工市民化困難。

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既要針對我國現階段在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化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各項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又要針對各類要素在不同利益格局下所形成的不同障礙,分門別類地啃一些最難啃的骨頭。同時,要著力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提高整體社會信用來降低交易成本。

一是全面完善產權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不斷優化產權激勵機制。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產權,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新型農業經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完善和細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交易、保護制度規則,加快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完善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建立完善的增值再分配機制以降低土地流轉導致的不公平的情況下,放松土地“農轉非”、不同類型土地功能轉換的限制,促進土地二級市場發育、發達。

二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維護清單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統一的清單代碼體系,使清單事項與行政審批體系緊密銜接、相互匹配。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提升準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建立市場準入評估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改革生產許可制度。逐步放松銀行金融準入限制與利率管制,破除利率雙軌制,提高金融要素的配置效率。破除農民工市民化的各類準入障礙,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鎮化質量。

三是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完善競爭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統籌做好增量審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提高違法成本,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四是深化社會信用體制改革,建設高度信用化的社會。二十大報告首次將社會信用制度納入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框架,彰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信用建設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環節。一方面,要加快社會信用立法,制定嚴厲規范的信用規則,并嚴格執法,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另一方面,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進一步推進個人信用建設的制度化。

作者簡介:

王小廣,男,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梁雅楠,女,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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