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力與業務外包企業(外派企業)簽合同的標底不一樣。勞務派遣合同書的標底是勞動所得,而勞動派遣的合同書標底是人力資本。
2、對管理方法的責任主體不一樣。勞務派遣中由業務外包企業開展立即的管理方法;而在勞動派遣中,員工由勞動力企業管理方法。
3、產生的法律事實不一樣。勞務派遣中,勞動力企業與業務外包企業組成委托協議關聯,可用擔保法;業務外包企業與員工組成勞動合同書關聯,可用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勞動派遣中,外派企業與勞動力企業組成人力資本租賃協議關聯,可用擔保法;外派企業與員工組成勞動合同書關聯,可用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勞動力企業與員工組成勞動力管理方法合同書關聯。
4、賠償責任行為主體不一樣。在勞動派遣中,正常情況下由勞動力企業擔負員工賠償責任,外派企業確實有過失的,擔負相對的補充責任;而在勞務派遣中,應由業務外包企業擔負員工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