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手冊辭職后多長時間可以取得
15日內。
依據新的勞動法,公司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員工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告公司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在試崗內提早三日通告公司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公司單位理應在消除或是終止合同時出示消除或是終止合同的證實,并在十五日內為員工申請辦理檔案資料和社保關聯遷移辦理手續。
員工應當彼此承諾,申請辦理工作交接。公司單位按照此方法相關要求理應向職工付款經濟補償金的,在受理工作交接時付款。
員工依規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公司單位扣留職工檔案資料或是其它物件的,按照相關要求懲罰。公司單位違背此方法要求未向員工出示消除或是終止合同的書面形式證實,由工作行政機關行政強制執行;給員工導致危害的,理應承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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