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特惠可再用三年 留意新的年終獎金零界點

日期:2023-03-09 11:10:0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通告要求,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合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個月獲得的金額,依照本通告應附按月計算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獨立測算繳稅。


自2022年1月2日起,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換句話說,年終獎金政策優惠還能再應用三年到2021年12月31日。


那麼,在銜接期內,怎么計算年終獎金必須交納是多少稅呢?依照通告,計算方法為:應納稅所得額=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事例,小楊月薪6000元,2019年1月企業將派發一次性年終獎金2萬元。那麼,先拿小楊的2萬余元年終獎金除于12為1666.7元,依據按月計算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因此 ,小楊年終獎金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0000×3%=600元。

留意新的年終獎金零界點


依據按月計算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會造成新的年終獎金零界點,產生“年終獎金多發性一元,拿到收益少1000元的”狀況。


例如,3.六萬元便是一個零界點,假如派發3.六萬元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必須交納36000×3%=1080元,拿到349二十元。


假如多發性一元,也就是派發3600一元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必須交納36001×10%-210=3390.一元,拿到32610.9元。


比較之下,多發性一元年終獎金,拿到收益反倒少了2309.一元。


此外,14.4萬,三十萬,42萬,66萬,96萬也是零界點,提示諸位小伙伴們和企業財會人員,留意這種新的年終獎金零界點,要不然會吃大虧哦。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