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中信委員建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職工福利.
八項規定后,是不是職工連月餅都不能發?這些職工福利可以有。全國政協委員、湖南財政經濟學院院長伍中信3月9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應該將國家給的政策用到實處,保障職工的福利。
背景
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全國總工會分別向全國各級工會組織下發《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及《〈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針對基層工會實際操作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也以此指導基層工會工作的開展。
此后,我省出臺了落實細則《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對職工福利標準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具有可操作性。
現狀
“職工福利”全年1500元
伍中信表示,在目前工會法規的實際執行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從福利標準分析,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需求。從目前可查的文件來看,全國傳統節日福利大多標準為全年1000元左右,多的也不超過1500元。平均到每個節日不到200元,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不匹配,也與基層職工的期望值有較大差距,難以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出于對違反政策的顧慮,全國各地工會大都處于相互觀望狀態。除上海市總工會外,大多不敢輕易調整標準。
再分析部分政策的可操作性,總體狀況比較弱。 這些政策雖然出發點是給基層工會一定的工作主動權,但由于缺乏詳細指導,審批流程不完善,反而導致基層工會在執行過程中猶豫和懷疑,怕違反政策而不敢妄動。
以基層工會的大病救助為例,若按照節日福利的單次標準進行,對重癥病人僅有不到200元的慰問,難以達到關心困難職工、體現組織溫暖的目的。但具體標準應該如何確定,定多少才科學合理,最終由誰拍板負責,規定十分模糊,缺乏指導性的文件,縣以上各級工會也沒有配套的審批方案。
還有一些企業雖同意在工會經費和會費之外,通過行政給予工會一定的補助,用于正常福利開支或非物質福利保障(如體檢、職工教育等)。但相關文件僅有一句“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讓基層工會在實際執行中不知道如何把控。
基于以上的問題,職工福利就存在“保障不到位”的現狀。 例如部分企業將職工福利納入薪酬體系,不從工會經費開支,如企業承諾的職工食宿、體檢、一線工人的必備勞動保護等。
建議
調整標準并積極擔責實施
雖然有八項規定,但黨的十八大也提出,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如何保障職工的正常福利?伍中信提出相關建議。
第一是重新調整福利標準,應本著保障職工正常福利需求,傾聽基層職工意見,從全國總工會層面對政策進行調整,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計算簡易的福利發放標準。
第二是進一步強化政策的可操作性,對行政補助態度明確,允許并鼓勵合理范圍的行政補助,保障工會充足的資金來源。對于基層工會有自主權的福利標準的制定,各級總工會要率先吃透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合理的規定和審批流程,提供指導,積極擔責,為基層工會掃除后顧之憂。
落實力度也需要大力加強,并完善配套措施。首先是整合資源,基層工會作為服務職工最后一公里的關鍵部門,應當擔起責任,統籌各部門對職工福利和幫扶政策的落實。可以通過聯合發文的形式,明確基層工會的統籌責任,讓廣大職工更大范圍地享受到政策紅利,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其次是積極發揮工會的監督作用,無論職工福利形式(直接發放物質福利和非物質福利保障),福利發放途徑(工會賬戶和行政直接發放),工會都要本著向全體職工負責的態度,積極監督,保障福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