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在學生就業的意愿來分析,第一個渠道就是報考公務員;第二是報考事業單位;第三是報考國有企業,第四才是到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工作。但機關事業單位報考的人數眾多,真正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人員是少數。
不能被機關錄用,不能事業單位錄用,那么到國有企業工作就成了多數大學生的選擇。由于現在的國有企業中,一般競爭性的行業比較少,特別是央企中,基本上都是各個行業的龍頭企業,壟斷行業,各級政府的投資主體企業,其工資福利待遇普遍高于民營企業,有的甚至要高于機關事業單位。
到國有企業工作雖然不像到機關那樣屬于國家干部,但國有企業崗位多,晉升機制相對比較完善,法律法規意識比較強。很多人到了民營企業以后,由于民營企業的工作環境、文化氛圍、管理方式、晉升機制、工資福利的保障方式不完善,員工離職率比較高,穩定性比較差。
但國有企業不一樣,國有企業是國家投資的企業,解決職工的就業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國家賦予的義務。雖然新進國有企業的職工,都要和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連續在國有企業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國有企業都能嚴格履行自己法律義務,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國有企業有完善的工資管理制度,能夠真正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企業年金,能夠根據經營效益,逐年調整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對于符合國有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有完善的晉升機制,國有企業黨組織、工會組織比較健全,對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有堅實的組織保障和監督保障。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雖然也是實行的勞動合同制,但由于國有企業的管理機制更完善,組織保障更優,人文關懷更好,思想政治工作體系比較完善,工資福利待遇更好,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更強,所以選擇到國有企業工作就成了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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