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鑒定很容易被打倒嗎
對方不認同鑒定結果,能夠向法院起訴申請重新鑒定。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托評定,一般是由傷員單方面委托,對方不認同鑒定結果而向法院起訴申請重新鑒定得話,人民法院大部分會允許重新鑒定。假如當事人不服氣人民法院授權委托所作出的鑒定結果而申請重新鑒定,除非你有十分足夠的法定事由,一般不會再度重新鑒定。現階段,有一些人叫與一些鑒定中心感情很好,建議多做工傷等級。但作為病人自身一定要清楚,車險公司都有專門的診療核賠負責人對工傷等級進行審查,一旦覺得病人不屬于該檔次的殘廢,申請重新鑒定,不但耗時耗力,還會重新鑒定得到的結果對自身不好。自然,被告方也別過度擔心鑒定結果被對手打倒,依據我們自己的司法部門工作經驗,只需所做出的鑒定結果合乎客觀現實,另一方都不會提出質疑。
什么叫傷殘等級鑒定
傷殘等級鑒定就是指傷殘程度評定。傷殘等級鑒定的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安全事故殘廢、意外事故殘廢、聚眾斗毆殘廢。一般由司法機關(例如交警大隊、公安局、人民法院)授權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對應的評定。
傷殘鑒定程序:
1、被鑒定人應帶上蓋上審理案件公司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報告;
2、帶上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檢驗結果及其損害前期與治療結束后的ct、x片及檢查報告;
3、從醫治醫院門診閱覽相關手術治療病史和檢查記錄;
4、對所法定監護人的勞動能力開展鑒定時,還應當帶上鑒定人的身份證號及居住證明及有關政府機構的解釋;
5、鑒定時要以安全事故立即所引起的損害或確立的病發癥醫治結束為標準,對預防并未結束,因協商需要提交賠付的依據,在申請表中表明;
6、鑒定者必須親身配合檢查并交納所規定的鑒定花費。
被告方因交通事故傷殘的,在臨床結束后,須經具備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鑒定工傷等級。具備資質的檢測、評定、資產評估機構應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向被告方詳細介紹對符合條件的檢測、評定、資產評估機構由雙方當事人自由選擇。
由本篇文章我們不難發現,傷殘等級鑒定是能夠被推倒的,卻不是可以任意被推倒的,并且傷殘等級鑒定可以做三次,第三次全自動被認定是最后的結果,是不能夠被推倒的。以上就是關于小編為您收集到的材料,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你還你有什么想法,能夠詳盡找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