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工資期內能夠銷戶嗎
不可以的,由于銷戶材料上有一項匯報,在其中會注明:
(1)債務是否已經補繳結束;
(2)各類稅金、員工工資是不是已經還清;
(3)報紙上是不是公布清算公告;
二、欠薪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嗎
用人公司托欠員工薪水,員工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38條馬上解除勞動關系,同時需求該用人公司支付工資金,經濟補償的要求為事業1年支出1個月薪水。
用人公司回絕收取的,員工能夠申請仲裁,規定付款托欠薪水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能夠解除勞動關系:
(一)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給予勞動防護或是勞動環境的;
(二)未能及時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
(三)未依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管理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法規的規定,傷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員工能夠解除勞動關系其他情形。
用人公司以暴力行為、侵害或是違法限制自由的方法逼迫員工勞動,或是用人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嚴重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系,無需要事前告之用人公司。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應向員工支付工資:
(一)員工依照法律第三十八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員工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停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勞動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公司拖欠工資期內能夠銷戶嗎
企業在清算注銷以前,會優先選擇將托欠薪水發送給員工,并且還會給員工一筆經濟補償金。
公司拖欠工資期內辦了注銷登記,這時員工應該怎么樣法律維權,也不想要只掌握片面性具體內容還是應該咨詢網在線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