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民事裁定有追債有時限嗎,有關法律法規

日期:2023-02-15 11:01:1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拖欠工資民事裁定有追債有時限嗎

只能在要3年訴訟時效期間里的,都能夠向法院申請辦理拖欠工資民事裁定。但欠薪的,一般要先申請仲裁,無法直接申請支付令。

二、有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公司與員工所發生的以下勞務糾紛,可用此方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產生的分歧;

(二)因簽訂、執行、變動、消除和勞動合同解除產生的分歧;

(三)因開除、解聘和離職、辭職產生的分歧;

(四)因為工作時長、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學習培訓及其勞動防護產生的分歧;

(五)因勞務報酬、工傷醫療費、補償金或是賠償費等產生的分歧;

(六)法律法規、相關法規的許多勞務糾紛。

第二十七條勞務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限期內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內從受害人了解或是應知其支配權被侵犯之日起測算。

本辦法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當事人主張權利,或是向上級要求權利救濟,或是當事人愿意行使權力而終斷。

從終斷時開始,仲裁時效期內重算。

因不可抗力或是有別的正規依據,被告方不可以在此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內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中止。

從中斷時效性的主要原因清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內再次測算。

工作關系存續期間因托欠勞務報酬產生異議的,職工申請勞動仲裁不會受到此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內限制;

可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明確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申請支付令標準債務人要求借款人給付錢財、商業票據,合乎以下條件的,可向有地域管轄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抵押權人與借款人沒有別的經濟糾紛的;

(二)支付令可以送到債務人。

申請報告理應注明要求給付錢財或是商業票據的總數與所依據這一事實、直接證據。

之上就以上就是我為難題搜集的具體內容,我們能了解到了只要在訴訟期間里的,都可以直接民事裁定申請。

員工如果遇見薪水被托欠問題,建議還是先申請仲裁取回自己的工資,假如沒有用才會考慮向法院起訴申請支付令。

必要時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協助,閱讀者可以去網進行了解,網有專門的侓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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