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到期企業降低工資續簽員工不愿意有賠償金嗎
能夠有賠償。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到期,除開用人公司保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環境續期而員工不肯續期的現象外,用人公司都需要支付工資金,包含用人公司減少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環境(如降職降薪)續期而員工不肯續期的現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應向員工支付工資:
(一)員工依照法律第三十八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員工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停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勞動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到期了會自動續簽嗎
不容易,除非你有明確規定全自動續簽。
勞社部文檔及法律條文所規定的合同到期之后沒有續簽合同所形成的確認勞動關系,能夠將原勞動合同書給予標準,并不等于原勞動合同書繼續有效,而是用原勞動合同的一些條文加強規范確認勞動關系階段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是原勞動合同的續期。
這一階段勞動關系是新的發展階段的沒有勞動合同規范化的勞務關系,依照勞社部相關文件表述,這種情況歸屬于確認勞動關系,應當按照勞社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條文及其北京相關規定給予標準,如務必再續期不少于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書,假如拒絕調解,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并承擔相對應法律依據這些。
勞動合同到期企業降低工資續簽員工不愿意有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后企業續簽合同規定危害到他們利益,員工能夠不續簽而且要求其進行賠付,企業不愿賠付能走勞動爭議仲裁等路經來維持自身利益,可點擊網網站網上咨詢系統軟件立即了解知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