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終獎金,辭職之后然后從薪水里扣回去違法嗎
不合規,假如企業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書并沒有特別約定能夠扣錢,公司扣錢歸屬于違紀行為,能通過下邊幾類方法解決:
1、雙方協商一致處理。員工與單位就勞務糾紛難題立即協商解決,這個不是必經之路程序流程,彼此能夠商議,也可以不用商議,徹底出自于自行。可是如果覺得企業可以講理,說明自己立場,與單位商議規定派發自身應得績效考核工資。終究鬧上法庭也是一件在政治上和流程上都有一定的工作壓力,能協商處理更強。
2、地區申請調解。被告方就已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聯合會申請調解程序。調解程序也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挑選,調解書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假如一方悔約,同樣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
3、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如果企業態度囂張惡劣,不肯付款員工應得績效考核工資嗎,被告方能將糾紛案件遞交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予以處理程序,如果要提出訴訟打勞動官司,需要經過仲裁程序,無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4、勞動訴訟處理。這一般做為最后方式,即我們平時所講的起訴。司法程序的運行是通過不服氣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裁定的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后運行程序。《勞動法》第五十條:
薪水應該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員工自己。不能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
二、企業拖欠工資法律責任有哪些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督促其付款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督促其付款賠償費:
(1)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收入的;
(2)拒不支付員工法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3)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收入的;
(4)解除勞動關系后,未依照法律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能夠得知,用人公司亂扣員工工資,要付款欠薪、賠償金(25%欠薪額),如果需要還需要付款賠償費(但是以導致具體危害為原則)。
年終獎金,辭職之后然后從薪水里扣回去違法嗎員工應對離職的時候被企業亂扣年終獎金的現象,應當一定要通過法律程序來投訴。
員工從公司里離職后,被企業扣掉年終分紅應當該怎么做,提議立即歡迎來電咨詢大家網絡上的在線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