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關系的月工資怎么計算
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里的月薪水指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計算】經濟賠償金按員工在單位相關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收入的規范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之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估算;
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支付工資的要求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支付工資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此條所指月薪水指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二、違反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患職業危害或是因工負傷且被確定缺失或部分喪勞的。
職業危害是勞動者社會勞動以及勞動過程中,觸碰職業危害危害因素造成的病癥。
員工患有職業危害,表明公司的生產或工作性質、安全管理制度或是醫療水平不足健全;
職工因受傷,表明公司的勞動保護制度不健全或勞動保護措施不完善。
員工患職業危害或因工負傷,都有可能導致員工缺失或部分喪勞。
因而,為了保證員工的合法權利,員工患職業危害或是因工負傷且被確定缺失或部分喪勞的,不論是試用期內,或是全部勞動合同期內,公司等用人公司不可解除勞動關系。
(2)生病或是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里的。
勞動合同制工人生病或是非因工負傷,按照其在單位產品工件時間的變化,給與三個月至一年的醫療期,在單位工作中二十年以上,醫療期可以稍微增加。
在規定的醫療期,為了保證員工有穩定收入,安心養病,公司不可解除勞動關系,即便勞動合同期限期滿,公司也不可解除勞動合同,務必一直持續到醫療期滿。
(3)女工在懷孕期間、預產期、哺乳期間內。
懷孕期間就是指懷孕期;
預產期就是指生孕期內;
喂奶就是指女工喂奶其新生兒的時長。
根據憲法維護婦兒的基本原則,為了維護女工的合法權利,維護女性、幼兒的身體健康,《勞動法》要求,在女工懷孕期間、預產期、哺乳期,即便具有了解除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公司也不可解除勞動關系,包含勞動合同期限期滿,公司也不可解除勞動關系,務必一直持續到女工懷孕期間、預產期、哺乳期間期滿。
(4)法律法規、相關法規其他情形。
如勞動合同期限未期滿,又不具有企業能夠解除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公司不可解除勞動關系。
通過上述剖析就可以知道,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工作中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做為經濟補償金,而月薪水指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