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作期間受傷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日期:2023-04-01 11:18:3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關于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一條

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雖然臨時工可以幫用人單位降低用工成本,但如果沒有工傷保險,也沒有其他保障,一旦出現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更容易“因小失大”。

無論是什么用工方式(正式工、臨時工、學徒、實習生等),都要記得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否則對于工傷員工提出的合理賠償申請,就需要用人單位自己承擔。

文章來源:龍崗工會

法律顧問:安徽儒言律師事務所

律師:楊曉明 電話:13905682697

消費幫扶倡議書

界首市2023年第三期就業見習崗位招募公告!

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嗎?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答案看這里!

藍領在寫詩,白領擁抱體力勞動,他們打破的偏見里有“月亮和六便士”

覺得不錯請點贊關注↓↓

責任編輯: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