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家里,張文娟可以說是家庭主要的經濟來源,在譚捷高三那年,譚父突發疾病,做了一場手術便失去了勞動能力,一直是張文娟辛苦打工在支撐著這個家。
現在母親沒了,父親又年邁,譚捷就得站出來頂住壓力,她一邊安慰著父親,一邊想著母親的死一定沒那么簡單。
二、事有蹊蹺
于是她振作精神又去了工廠,向幾個工人仔細詢問了母親那天在工廠的情況,工人們都說張文娟沒有表現任何異常。最后譚捷從一個老伯口中得知,張文娟那天在廁所很長時間,期間好幾個人想要去廁所都因為打不開門走了,直到發現她不見了才在廁所找到了她。這讓譚捷認為其中必有蹊蹺,母親很有可能是他殺。

工廠在外地出差的廠長彭立新聽說了這件事,立即安排王主任處理。王主任先是安撫好工人們的情緒,又向負責張文娟的徐組長了解了她的工作家庭情況。這天他帶著慰問品來到張文娟家中,對張文娟的離世表示悲痛,又鼓勵譚捷父女振作精神,面對新生活。
王主任的到來并沒有打消譚捷探求真相的念頭,她認定母親是被人所害,悄悄去工廠搜集證據。素與張文娟交好的王霞于心不忍,告訴譚捷說張文娟可能是過勞死,她去世那幾天早晚班都上,一天工作12小時。

當天晚上,彭廠長出差回來,和王主任一起去了譚捷家,表示雖然張文娟因病去世,與工廠沒有關系,但看在張文娟工作踏實勤奮的份上,廠里愿意給予家屬20萬賠償。
譚捷因為聽了王霞的話,認為母親去世很有可能出于工廠的壓榨,沒有接受他們的賠償。彭廠長以為譚捷嫌少,又說賠償27萬2,譚捷依然沒有接受。
彭廠長很生氣,他說張文娟的死與工廠沒有關系,并且她與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他們本不需要賠償,出于人道關懷,這才主動按照勞動法給予賠償,工廠能做的都做了,譚捷不接受,工廠也沒有辦法了。
三、采取行動
譚捷心里另有打算,她報了警,想要一探究竟。警方來到工廠做了詳細的調查,調取了監控,對證人和相關人員進行筆錄訪問,又搜集了大量指紋,腳印等物證進行化驗,都沒有查出任何異樣,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這樣一來,譚捷認定母親的死就是工作過度勞累所致,工廠應承擔相應責任。她又找到了律師咨詢相關法規和賠償事項。
由于張文娟與工廠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其工作性質從早8點到晚8點,早晚班輪換倒,已經遠遠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勞動時長。并且張文娟在工作時間去世,可以認定為工傷。
雙方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張文娟與工廠也具有勞動關系。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法申請死亡認定并要求工廠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要求進行賠償。

這時譚捷心里有了底,帶著相關法律文件找到廠長,就賠償問題進行商議,因為工廠設置的不合理勞動時長導致母親的離世,她要求工廠按照規定給予他們賠償金。
四、展開談判
工廠驚訝于譚捷的執著,前一段剛把警察領進了廠子,現在又帶著法律條文前來說理,實在不是區區27萬2就能糊弄的。
目前雙方正在交涉中,希望他們能夠達成協議,給死者和家屬一個交代,工廠也能吸取教訓,積極改正,合理安排工人的勞動時間和相關待遇福利問題,避免一味追求效益,使慘劇再次發生。

所謂人死不能復生,即使要再多的賠償金,譚捷也永遠失去了母親,譚父永遠失去了妻子,這個家也失去了一個頂梁柱。斯人已逝,但活著的人探求真相,爭取正當的權益,還死者一個交代,也是天經地義的事,相信譚捷也并非在乎賠償金是否夠多,只是想讓母親安心地走。
在這件事中,譚捷作為一個剛剛失去母親的女兒,沒有被悲痛吞噬,沒有被現實打垮,而是戰勝情緒,冷靜思考,積極求證,才查明了母親離世的真相,還堅強地與工廠進行談判協商,實在是令人佩服。相信這個家,在失去了頂梁柱之后,能夠在譚捷的支撐下,能夠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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