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文頂部為主送機關,接下來進入正文:一是請示緣由(一般采用敘事和說理相結合);二是請示事項(一要明確,二要具體)
3、尾部固定結語 “妥否,請批示”或“以上如認為可行,請批轉有關單位執行”
最后寫明發文機關與日期。
寫作請示注意的問題是:
其一,要一文一事。一篇請示應當請求一個問題或一件事情,不能同時提出兩個以上互不相關的問題或事情,使上級機關難以辦理和答復,造成漏批或誤批。
其二,不搞多頭請示。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機關,不應主送兩個以上機關,其他有關機關應以抄報形式送達。如同時對多方請示,勢必弄不清主辦者,以致延誤工作。
其三,一般不能越級請示。要根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請示的行文關系,通常只主報所屬的上一級機關。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行文的,應當抄報越過的機關。
如何書面請示工作?辦法都是想出來的
經驗認為:“請示最后的‘請批示’,其實是請批‘是!’”
一要適領導所需──與其同思維,使之及時批“是”。杜絕批“否”,力爭批“是”,這是請示的關鍵。機關干部在形成請示意見時,要盡可能地符合領導意圖,符合大局需要,同時又要闡明本單位請示目標的實現將會給全局帶來的整體效應,使請示具有堅實的后盾和說話的前提。這樣,才容易得到上級領導的認同,促成問題的解決,奠定“批”的基礎,促其及時批“是”。
二要分領導所憂──與其同解難,使之主動批“是”。請示者要把需解決的問題和領導的“憂慮”同時考慮進去,憂領導所憂,辦領導想辦而又未辦和難辦的事;解領導所難,幫領導想解而又未解或難解的題,使請示事項讓“小我”“大局”均能受益。這就需要請示者實事求是地提問題、擺情況,做到請示理由有理、有力、充分、簡明,突出其重要性、緊迫性和合理性;請示要真實、具體、懇切、明確,突出其需要性和可能性;請示要求中提出的分析意見和處理措施均要客觀、實際,請上級具體辦什么和怎么辦,要清楚明白,突出其可行性,以利于上級領導研究解決。
三要量領導所能──與其權相宜,使之便于批“是”。一方面,要根據領導的職、責、權,把請示事項置于領導權限范圍之內,使請示事項真正落到實處;另一方面,請示事項所需的客觀條件要基本具備或比較成熟,不能無視客觀實際就冒然請示,諸如“不要白不要”“獅子大張口”等心理絕對要不得。總之,不僅要擺清實際困難,說明本人、本單位為此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工作結果,還要考慮到領導的權限和能力,不能夸大實際困難,多報多要,這樣會讓領導很為難。
四要尊領導所好──與其存共識,使之樂于批“是”。請示者必須遵循嚴格、規范的寫作規律,做到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逐級請示,不要越級請示;單頭主送,不要多頭主送;;先奏后斬,不要先斬后奏;語氣懇切,不要生硬自大。特別是在行文布局上,最好采用三層因果式結構,這樣比較適合上級領導的受文心理,切忌三層內容不周全或請示原由、請示事項、請示要求順序顛倒的結構,讓人看了不知所云、一頭霧水,遑論上級幫助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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